
(1).寺院中管夥食的和尚。《五燈會元·青原下六世·龍興宗靖禅師》:“初參 雪峯 ,誓充飯頭,勞逾十載。”《水浒傳》第六回:“還有那管塔的塔頭,管飯的飯頭,管茶的茶頭……這箇都是頭事人員,末等職事。”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異六·錢葆馚》:“大師為集衆僧,問誰願隨 錢居士 往,衆皆不答。一飯頭老矣,自言願往。”
(2).泛指管夥食的人。《元典章·工部二·船工攬載立約》:“凡雇乘船之人,須要經由管船、飯頭人等三面説合明白。”
飯頭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佛教術語,主要存在于禅宗寺院管理制度中。其詳細釋義如下:
一、核心釋義
指佛教寺院中掌管廚房事務、負責僧衆飲食的專職僧人,屬于寺院“八大執事”之一。其職責包括食材管理、齋飯烹制、用齋監督及齋堂秩序維護,确保僧團飲食如法進行。
二、職責細化
三、文化意涵
飯頭不僅是職務名稱,更體現“普請”(集體勞作)精神。禅宗強調“運水搬柴,無非妙道”,飯頭通過日常勞作修行,傳遞“禅在日用”的理念。如《禅林寶訓》載:“粥飯二時,須運無心,普同供養”,揭示其工作的修行意義。
四、曆史淵源
該職源于唐代百丈懷海禅師制定的《百丈清規》,确立叢林分工制度。宋代《禅苑清規》明确飯頭需“知時節、存禮法、務潔淨”,成為禅宗寺院穩定運作的重要保障。
權威參考來源:
“飯頭”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含義,需結合使用場景區分:
寺院職務
指佛教寺院中管理夥食的僧人,屬于寺院内務職位之一。該用法最早見于宋代文獻,如《五燈會元》記載龍興宗靖禅師曾擔任此職十餘年。明清時期沿用,《水浒傳》第六回提到寺院中“管飯的飯頭”屬于末等職事,清代《池北偶談》也有類似記載。
泛指管理夥食者
擴展至世俗場景,指負責集體夥食的人員。如元代《元典章》規定雇傭船工時需由“飯頭人等三面說合”,說明當時民間運輸行業中也存在此類職務。
成語中的特殊含義
現代漢語中,“飯頭”作為成語使用時,可比喻殘羹剩飯或被丢棄的事物。例如形容他人不重視的剩餘資源時,可用“飯頭”借代。
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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