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ltogether;in all] 加在一起是,總計
該小學統共二十八個教師
總共,共計。《紅樓夢》第一一○回:“便叫 周瑞家的 傳出話去,将花名冊取上來。 鳳姐 一一的瞧了,統共隻有男僕二十一人,女僕隻有十九人。” 老舍 《四世同堂》二八:“他曉得學校的‘金庫’裡也不過統共有十幾塊錢。”
"統共"是現代漢語中表示總括、總計的副詞,其核心語義可分解為以下三個層次:
一、詞義解析 "統"字本義指絲的頭緒,《說文解字》釋為"紀也",引申為綜合、總括;"共"表共同、合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總起來;一共",強調對整體數量的聚合計算。例如:"本次展覽統共展出三百件文物"。
二、語法特征 作為範圍副詞,在句子中多作狀語,常與數量短語搭配。其句法位置靈活,既可置于動詞前(統共完成80%),也可置于句首(統共,我們準備了五套方案)。《現代漢語虛詞詞典》指出其具有"強調唯一性"的附加語義,如"統共就兩個選項"暗含數量偏少。
三、語用規範 在書面語體中多用于統計報告、事務文書等正式場合,具有中性色彩。需注意與近義詞"總共"的細微差别:據《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第3版)辨析,"統共"更強調全面統計的過程,而"總共"側重最終結果。例如:"經過三天清點,統共/總共發現二十處錯誤"中二者可互換,但前者隱含統計過程。
參考來源:
“統共”是一個漢語副詞,表示總計、一共的含義,多用于強調數量的總和。以下是詳細解釋:
“統共”指将所有部分或個體加在一起計算,強調總量或總數。例如:“這本書統共十萬字”。該詞常見于書面語和口語中,多用于具體數字的統計。
總計或共計
適用範圍
多用于具體事物數量的合計,如人員、金額、字數等,較少用于抽象概念。
常見替代詞包括總共、共計、合計等,均表示數量的總和。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例句或文學引用,可參考《紅樓夢》等經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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