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店員。 曹亞伯 《黃花崗之役》:“ 黃興 攻督署後,自避入小洋貨店,以身塞門擊敵。敵散後,喚店伴覓茶,已無人。”
"店伴"是漢語中的一個古舊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在商店、旅店或酒館等營業場所中協助店主進行日常經營、接待顧客或處理雜務的雇員。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多被"店員""夥計""服務員"等詞替代,但在古典文學作品或曆史語境中仍可見到。以下從權威漢語詞典及文獻角度進行詳細解釋:
字義拆解
組合後,"店伴"即"店中的輔助者",強調其從屬性和服務職能。
權威詞典定義
"舊稱店員,夥計。" 其例證引《儒林外史》:"飯店裡店伴添飯來吃。"
"舊時指店員。"
職能範圍
店伴需承擔接待、采買、清潔、記賬等綜合事務,常見于明清小說描述的市井生活。例如:
《水浒傳》中店伴為客人安排客房("店伴引到房内");
《醒世恒言》載其"搬飯送菜,斟酒打水"(卷二十九)。
社會地位
屬底層服務者,經濟地位較低,需聽從店主差遣。清人筆記《燕京雜記》稱其"終日奔走,所得僅糊口"(卷下)。
詞彙 | 區别點 | 使用時代 |
---|---|---|
店伴 | 側重"伴隨服務",含依附性 | 宋至民國初期 |
夥計 | 強調合作關系,或指合夥經營人 | 明清至今 |
店員 | 中性職業稱謂,無感情色彩 | 現代 |
隨着商業形态變化,"店伴"一詞在20世紀後逐漸被淘汰。如今僅見于:
權威參考文獻(按引用順序):
“店伴”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較為統一,以下是詳細解釋:
店伴(拼音:diàn bàn)指店員,即店鋪中的工作人員,負責日常經營或服務顧客。例如:曹亞伯在《黃花崗之役》中描述黃興戰鬥後“喚店伴覓茶,已無人”,這裡的“店伴”即指店員。
部分資料(如)提到“店伴”形容“生意興隆”,但此解釋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可能是對詞語的誤讀。綜合多數來源,“店伴”僅指店員,與生意狀況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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