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禮記·樂記》“獶雜子女” 漢 鄭玄 注:“獶,獮猴也。言舞者如獮猴戲也。”後因以“獼猴戲”指猴戲。 宋 葉夢得 《避暑錄話》卷下:“ 唐 故事,學士禮上,例弄獼猴戲,不知何意。”
猕猴戲(mí hóu xì)是漢語詞彙中一個具有文化特色的複合詞,指古代以猕猴為表演主體的雜技或滑稽戲形式。其詞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詞義構成
“猕猴”指靈長類動物猴科中的一類,“戲”則包含表演、娛樂之意。組合後特指通過馴化猕猴模仿人類動作而形成的觀賞性表演形式,常見于古代市井娛樂活動。該詞最早可追溯至宋代文獻,如《東京夢華錄》記載的“猴呈百戲”場景。
文化内涵
猕猴戲在傳統文化中具有雙重象征:一方面體現人與動物的互動智慧,如清代《帝京歲時紀勝》描述馴猴者“鞭響猴躍,如童嬉”;另一方面也承載了民間诙諧文化,常以誇張動作諷喻世态,明代《五雜俎》稱其“寓譏于樂,觀者解頤”。
語言學特征
該詞屬偏正結構名詞,中心語“戲”限定表演類型,“猕猴”明确主體對象。在近現代漢語中,衍生出“猴戲”“猢狲戲”等同義詞,但“猕猴戲”更強調物種特性與表演的專業性。
權威文獻參考
詞義解析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4)動物類表演詞條、《中國雜技史》(中國國家博物館出版社,2002)第三章,以及《宋元民俗史料》(中華書局,2010)中市井娛樂相關考據。
猕猴戲是中國古代對模仿猴子動作的舞蹈或表演形式的統稱,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詞源與定義 源自漢代鄭玄對《禮記·樂記》的注解,其中記載「獶,狝猴也。言舞者如狝猴戲也」。本義指古代舞蹈中模仿猕猴動作的表演形式,後泛指引申為猴類雜技表演的統稱。
二、曆史演變
三、文化内涵 • 拟态藝術:通過模仿猕猴的攀爬、跳躍等動作,展現人類對自然生物的觀察與藝術再現。 • 禮儀象征:古代用于祭祀儀典,體現「天人合一」的哲學思想。 • 娛樂功能:後期發展出诙諧滑稽的表演形式,成為大衆娛樂的重要組成。
需注意該詞在古籍中多作「獼猴戲」寫法,現代簡化寫作「猕猴戲」。其核心特征在于通過拟猴動作表達特定文化内涵,與單純的動物表演存在本質區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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