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封建宗法制,臣下在君主面前,不論自稱或他稱,一律稱名,而不得尊稱,謂之“君前臣名”。《禮記·曲禮上》:“父前子名,君前臣名。” 鄭玄 注:“對至尊,無大小,皆相名。”《公羊傳·莊公九年》:“何以不稱公子?君前臣名也。” 明 劉若愚 《酌中志·内臣佩服紀略》:“至逆 賢 ,則凡遇先帝傳召,衆必接聲,或數十人讙聲齊跪,曰:‘叫老公哩!’蓋於君前臣名之義何居?而乃恬不為異,可乎?”
"君前臣名"是中國古代禮制中的稱謂規範,指臣子在君主面前需直呼其他臣僚的姓名以示尊卑。該制度源自周代宗法體系,包含三層内涵:
一、身份彰顯原則 根據《禮記·曲禮》記載"父前子名,君前臣名",強調在尊長面前須用本名稱謂,通過直呼其名體現等級差異。這種稱謂制度與"君君臣臣"的綱常倫理相呼應。
二、語境限定特征 《春秋公羊傳注疏》指出該規範僅適用于正式朝會場合,日常私下交往仍可使用表字。如管仲在齊桓公面前稱"夷吾",而私下仍以"仲父"互稱,體現禮制的場景區分智慧。
三、曆史演變軌迹 清代學者王引之在《經義述聞》中考證,春秋時期晉國大夫先轸"免胄入狄師"戰死後仍被史書記載姓名的案例,證明該制度在特殊情況下存在變通空間,反映禮法制度的動态適應性。
典型案例見《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晉文公重耳與大臣狐偃對話時直稱"趙衰、颠颉",而狐偃自稱"臣偃",形成稱謂上的鮮明對照,生動展現古代君臣互動中的語言禮儀。
“君前臣名”是古代封建禮儀中的一項稱謂制度,其核心含義是:臣子在君主面前,無論是自稱還是稱呼其他臣子,都必須直接使用姓名,而不能使用尊稱或官職頭銜。這一制度體現了嚴格的等級觀念和尊卑秩序。
制度依據
根據《禮記·曲禮上》記載:“父前子名,君前臣名。” 鄭玄注:“對至尊,無大小,皆相名。” 說明在君主(或父親)這樣的至高權威面前,不論身份高低,均需直呼其名,以示絕對尊卑關系。
應用場景
目的與意義
該制度通過稱謂的規範,強化君主權威和封建宗法等級,确保君臣關系不可逾越。例如《公羊傳·莊公九年》中,因遵循“君前臣名”原則,未稱公子為尊稱,直接以名記載。
有部分來源(如)将其解釋為“君主表揚臣子名譽”,此說法與主流典籍記載不符,可能是對原意的誤解。建議以《禮記》《公羊傳》等經典文獻及權威詞典的解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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