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ter police] 指專門巡察水上事務的警察
水上警察。 蕭乾 《國外·坐船犯罪記》:“那個水警由上峰授意,居然向前趕我們了。”
“水警”指專門負責水上事務巡查和執法的警察,其職責涵蓋治安維護、犯罪打擊及水域應急救援等。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水警是警察體系中負責水域治安管理的特殊警種,主要工作範圍包括江河、湖泊、海域等水域。其核心任務是預防和打擊水上犯罪,維護水域公共安全秩序。
水警最早可追溯至18世紀90年代英國成立的“泰晤士河警”,專門負責泰晤士河區域的治安與執法,後逐漸發展為現代水警體系。
以香港水警為例,實行三班輪換制,警員需連續工作24小時後休假48小時,每周總工作時長約48小時,确保全天候覆蓋水域安全。
主要依賴警用船艇執行任務,部分區域可能配備直升機等設備輔助巡邏和救援。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搜狗百科及今日頭條相關報道。
水警是指專門負責水域安全管理和執法的警察力量。他們的職責包括監督和管理水域交通、維護港口秩序、打擊海上犯罪以及救助遇險船隻和人員等。
水警的拆分部首是水字的“氵”和警字的“言”,共計5個筆畫。
水警一詞源于現代漢語,沒有具體的古代含義。在繁體字中,水警的寫法相同,仍使用“水警”二字。
水警這個詞是現代漢字,古代并沒有對應的寫法。
1. 在港口附近巡邏的水警發現了一艘可疑船隻。
2. 水警立即采取行動,确保水域交通的安全暢通。
1. 水手:指在船上工作的人員。
2. 警察:負責維護社會治安和秩序的執法人員。
3. 港口:指河流或海洋邊的安全良好可供船隻停泊和裝卸貨物的地帶。
海警、海事巡防、海事執法等。
海盜、海上犯罪分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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