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嚴刑使人恭順。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政事》:“ 桓公 在 荊州 ,全欲以德被 江 漢 ,恥以威刑肅物。”
“威刑肅物”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進行解釋:
一、基本釋義 指通過嚴苛的刑罰使人順從,強調以威懾手段維護秩序。該成語包含兩層核心:
二、出處與背景 最早見于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政事》,原文記載桓公在荊州時“恥以威刑肅物”,主張以德治代替嚴刑,側面反映了當時對刑罰手段的争議。
三、用法特點
四、示例延伸 現代可用于描述組織通過嚴格制度維持紀律的場景,例如:“某些企業以威刑肅物的方式管理員工,引發了對人性化治理的讨論。”
注:如需查看更多用例或曆史演變,可參考《世說新語》原典(、4來源)及現代詞典釋義。
《威刑肅物》是一個漢語詞彙,意思是嚴厲的懲罰和嚴肅的懲戒。它由三個部分組成:威、刑、肅。拆分部首分别是:金、刀、月,并且分别有6、8、8個筆畫。
《威刑肅物》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的法律制度和道德倫理觀念。在古代社會,人們相信通過嚴厲的刑罰和懲戒措施,可以維護社會秩序和道德規範。
而在繁體字中,《威刑肅物》的寫法分别是:威嚴、刑罰、肅嚴。
在古代漢字中,威的寫法是:巍,有7個筆畫;刑的寫法是:邢,有6個筆畫;肅的寫法是:肅,有8個筆畫。
1. 為了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我們必須對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威刑肅物。
2. 威刑肅物的力量可以有效地遏制犯罪行為的蔓延。
3. 法庭上的宣判極具威刑肅物的意味,給了社會一個強烈的警示。
- 組詞:威風、刑訊、肅然、刑法、威懾、肅殺。
- 近義詞:嚴懲、懲罰、懲戒、嚴正。
- 反義詞:寬大、寬容、寬恕、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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