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教官員的職務。《宣和遺事》前集:“及置道官,自太虛大夫至金壇郎,凡十六等,同文自中大夫至迪功郎。道職自 沖和殿 侍宸至 凝神殿 校經,凡十一等。”
“道職”一詞在漢語中屬于複合詞,其含義需從“道”與“職”兩部分的詞源和語義演變進行分析。
“道”的本義與引申
“道”在《說文解字》中釋為“所行道也”,本指道路,後引申為規律、法則、學說等深層含義,如《論語》中“志于道”指儒家追求的理想準則。在道家哲學中,“道”更指宇宙萬物的本源,《道德經》雲:“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職”的語義範疇
“職”在《爾雅》中解釋為“主也”,最初指職位、職責,如《周禮》記載的官職體系。後擴展為“專職、掌管”之意,如《孟子》中“百官有職”強調職能分工。
“道職”的複合詞義
該詞在古籍中多指向與道教相關的職位或職責,例如唐代道教典籍《雲笈七籤》提及“道職”為道士修行的責任範疇,需恪守戒律、研習經典。宋代《事物紀原》中亦載有“道職”作為宗教管理體系的組成部分。
現代語義的延伸
當代語境下,“道職”可泛指與道德、信仰相關的責任,或特定領域(如傳統文化、哲學研究)中的專業職能,需結合具體文本進一步界定。
“道職”是一個曆史詞彙,主要用于描述道教體系中的官職設置,其解釋可從以下方面展開:
“道職”指道教官員的職務,屬于古代宗教管理體系的一部分。該詞由“道”(道教)與“職”(職務)組合而成,強調道教内部的官職分工。
根據《宣和遺事》記載,宋代曾設立系統的道教官職體系,分為不同等級:
該詞在現代已不常用,主要用于研究道教曆史或古籍解讀。其注音為ㄉㄠˋ ㄓˊ(拼音:dào zhí),結構為半包圍(道)+左右(職)。
如需進一步了解宋代道教官職體系,可查閱《宣和遺事》原文或道教制度相關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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