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彰貞烈的匾額。 明 馮夢龍 《智囊補·語智·善言》:“ 丹徒 靳文僖 之繼夫人,年未三十而寡,有司為之奏請旌典。” 明 王世貞 《吳節婦吟》:“兒能成名孫復顯, 吳 家鼓吹迎旌典。”
旌典是漢語中具有曆史專屬性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官府表彰忠孝節義行為的典章制度”。該詞由“旌”與“典”兩個語素構成:
基本釋義
“旌”本義為旗幟,引申為表彰、顯揚,《說文解字》釋“旌,所以精進士卒也”;“典”指典章制度,《周禮·天官》載“典,常也,經也,法也”。二字組合後特指古代官方建立的旌表制度。
曆史沿革
作為封建禮教的重要載體,旌典制度最早見于《禮記·王制》“命太史陳詩以觀民風,命市納賈以觀民好惡,山川神祇有不舉者為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後經漢唐完善,至明清形成完整的旌表體系。
應用範圍
主要涵蓋四類對象:
《清史稿·選舉志》記載“凡孝義忠節,皆題請旌表”。
該制度承載着儒家倫理價值觀,通過立牌坊、賜匾額等形式固化社會規範,如《大明會典》規定“節孝婦女,各給銀建坊”,成為古代道德教化的物質象征。
(注:文獻标注中對應《漢語大詞典》第7卷,對應《古代漢語詞典》修訂本,引自《中國禮制史》,參考《二十四史制度考釋》,出自《明清社會文化專題研究》)
“旌典”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表彰貞烈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旌典”指古代官府為表彰忠孝節義、貞烈德行而頒發的匾額或榮譽。例如明代馮夢龍《智囊補》提到“奏請旌典”,即通過官方程式為守寡的貞烈女性申請表彰。
旌(jīng)
典(diǎn)
明代文獻中常見該詞,如王世貞《吳節婦吟》描述家族因節婦獲得“旌典”後迎接榮譽的場景。這類匾額多由地方官奏請朝廷頒發,具有社會教化功能。
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多見于曆史文獻或研究。如需具體案例,可參考《明史·列女傳》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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