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人酒席間所行遊戲用具。《說郛》卷四四引 宋 章淵 《稿簡贅筆》:“ 唐 人酒戲極多。釣鼇竿,堂上五尺,庭前七尺,紅絲綫繫之,石盤盛諸魚四十品,逐一作牌子,刻魚名,各有詩于牌上。或一釣連二事物,録事釋其一,以行勸罰焉。”
釣鼇竿是漢語中的曆史性詞彙,其核心含義來源于古代神話與文學意象的結合。據《漢語大詞典》記載,“釣鼇”本指神話中以巨竿釣取海中大龜的行為,後演變為比喻胸懷壯志、氣魄宏大的象征。該詞最早可追溯至《列子·湯問》中“龍伯國大人一釣而連六鼇”的典故,後成為文人表達超凡志向的常用意象。
從構詞角度分析,“釣鼇竿”由動詞“釣”、神話生物“鼇”(即鳌,傳說中海裡的大龜)及工具“竿”三部分構成,字面可解作“垂釣巨龜的長竿”。但在實際使用中,該詞多具以下引申義:
在權威文獻引用方面,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纂的《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将其列為典故詞,建議結合《莊子·外物》中“任公子釣大魚”的寓言理解其深層文化内涵。北京大學《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特别指出,該詞在唐宋詩詞中常與“掣鲸”“斬蛟”等意象構成對仗,強化其雄奇壯美的修辭效果。
“釣鼇竿”是唐代酒宴中流行的一種遊戲用具,主要用于行酒令或娛樂活動。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1. 基本定義與形制 根據和記載,釣鼇竿由紅絲線制成,長度根據使用場景分為堂上五尺、庭前七尺兩種規格。遊戲時需搭配石盤盛放四十種魚類模型,每種魚配有刻寫魚名和詩句的牌子。
2. 遊戲規則 參與者通過釣竿“垂釣”魚牌,若釣起帶有特殊标記的魚牌(如一竿連兩物),則由“錄事”(類似裁判角色)根據牌上詩句或規則進行勸酒或懲罰。
3. 文化背景 該遊戲反映了唐代酒文化的雅趣,将詩詞創作與娛樂結合,常見于文人雅集或貴族宴飲中。其設計可能受《列子·湯問》中“龍伯釣鳌”神話啟發,但實際功能與神話寓意無直接關聯。
需注意:部分低權威性來源(如)将其解釋為“以小博大”的成語,此說法缺乏可靠文獻支撐,建議以高權威性史料記載的酒具含義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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