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到案的意思、到案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到案的解釋

[appear in court] 指與案件有關人員到執法機關參與和自己有關的案件的審理活動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到案"是漢語法律術語中常見的固定表述,指涉案人員按照法定程式到達司法機關接受調查的行為狀态。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的定義,"到"表示抵達指定場所,"案"指案件,合指當事人進入案件審理程式的空間場域。從法律實務角度分析,該行為包含兩個關鍵要件:一是行為主體與案件存在法定關聯性,二是需在指定時間内到達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或審判機關等法定場所。

在中國刑事訴訟程式中,《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犯罪嫌疑人接到傳喚後應當按時到案,該行為直接影響強制措施的適用。法學界通常将到案分為主動到案與被動到案兩種形态,《法學大辭典》特别指出,主動到案且如實供述的可構成自首,這與被動接受傳喚産生的法律後果存在本質差異。

從程式價值角度看,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中強調,到案過程直接關系到案件偵查效率和證據完整性。實務中,公安機關制作《到案經過》等法律文書時,需詳細記錄當事人到案時間、方式及供述情況,這些材料在後續司法審查中具有重要證明效力。

網絡擴展解釋

“到案”是一個法律術語,具體含義如下:

核心釋義

指與案件有關的人員(如當事人、證人等)到執法機關或司法機關參與案件審理或調查活動。該詞強調法律程式中的到場義務,常見于司法文書或新聞報道中。


關鍵擴展說明

  1. 適用場景

    • 法院審理:如民事/刑事案件當事人應法院傳喚出庭;
    • 警方調查:如嫌疑人被傳喚至公安機關說明案情(例:“拘提到案”);
    • 配合取證:證人、利害關系人接受問詢。
  2. 法律性質
    具有強制性,若相關人員拒絕到案,執法機關可采取拘傳等措施。

  3. 與相似詞區别

    • 出庭:特指法庭審理場景;
    • 到案:涵蓋範圍更廣,包括調查、審理等各階段。

使用示例

該詞讀音為dào àn,注音符號ㄉㄠˋ ㄢˋ,常見于法律文書及司法程式表述。如需更詳細法律條款,建議參考《刑事訴訟法》相關章節。

别人正在浏覽...

備灑掃悲悒扁擔星變駭不物步虛子餐霞客長戚禅律襯裡傳狀出污泥而不染濯青蓮而不妖鞑虜丹扇導首打腫臉充胖子底孔第十二夜鬥薮二豎為虐鋒铄風瘵分肌劈理纥繨更仆數何曾宏博宏縱歡迎架次甲紮津門既往拘集居正空同跨縫酷苛冷節廉方逦迤麋臘撚支歐侯噴散平畦蘋果緑辟嫌侵加騷體水畫水流黃驷馬莫追鹔鸘天耳通突發汙萊杌棿無已相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