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田地荒廢。《詩·小雅·十月之交》:“徹我牆屋,田卒污萊。” 毛 傳:“下則污,高則萊。” 王先謙 《詩三家義集疏》:“卒,盡也。田不治則下者污而水穢,高者萊而草穢。” 唐 白居易 《息遊堕策》:“至使田卒污萊,室如懸磬。”
2.指荒地。《宋書·五行志三》:“宮室焚毀,化為污萊。” 唐 司空圖 《華帥許國公德政碑》:“污萊盡闢,甍宇兼倍。”《明史·汪應蛟傳》:“ 應蛟 在 天津 ,見 葛沽 、 白塘 諸田盡為污萊,詢之土人,鹹言斥鹵不可耕。”《清史稿·高宗紀三》:“今 ************ 各處屯政方興,客民前往,各成聚落,污萊闢而就食多。”
汙萊(wū lái)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生僻的複合詞,由“汙”(同“污”)和“萊”兩個字組合而成,其含義可從單字本義及古籍用例中推衍得出:
“汙”的本義
“汙”本指停積不流的水,引申為低窪積水之地。《說文解字·水部》:“汙,濁水不流也。”段玉裁注:“謂濁水不流之池也。”(漢典網 - “汙”字釋義)
在農業語境中,“汙”常指地勢低窪、易積水的劣質田地。
“萊”的本義
“萊”本指一種草本植物(藜),也指長滿雜草的荒地。《說文解字·艸部》:“萊,蔓華也。”後引申為田地荒蕪、長滿野草的狀态。《詩經·小雅·十月之交》毛傳:“萊,休田也。”意指休耕未種的田地。(漢典網 - “萊”字釋義)《詩經·小雅·楚茨序》鄭玄箋:“田萊多荒,茨棘不除也。”此處“萊”即指荒蕪之地。
“汙萊”的複合詞義
結合兩字,“汙萊”在古代文獻中特指兩種不宜耕種或荒廢的劣質土地:
因此,“汙萊”合稱,泛指荒蕪貧瘠、無法正常耕作或已廢棄的劣質土地。其核心含義在于強調土地的荒廢狀态和低劣的生産價值。
古籍用例佐證
“汙萊”是一個古漢語詞彙,意指荒蕪貧瘠、無法耕種或已被廢棄的劣質土地,具體包括低窪積水的“汙田”和雜草叢生的“萊田”。其詞義源于單字本義,并在《詩經》、《宋史》等古籍中有所應用,用以描述田地荒廢、生産凋敝的狀态。
參考資料來源說明:
“汙萊”一詞的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一、本義溯源 根據《詩經·小雅·十月之交》 和曆代注釋,其本義指田地荒廢的狀态:
二、引申與争議 部分現代釋義存在延伸或争議:
綜合建議:學術場景應優先采用《詩經》原典及傳統注釋的“田地荒廢”本義;其他引申義需結合具體語境謹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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