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催促征收田賦租稅。 宋 樂史 《太平寰宇記·嶺南道十二·智州》:“管 文 、 蘭 、 鎮寧 、 撫水 等四州最偏僻遠者。所入賦租, 宜州 差人去催徵。”《明史·食貨志二》:“既而諭德 顧鼎臣 上錢糧積弊四事:一曰察理田糧舊額……二曰催徵歲辦錢糧。”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錢穀·總論》:“夫有司之職,大要錢穀為重。而錢穀之重祗在催徵、比較、拆貯、解給與漕項收兌數者而已。”
“催徵”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cuī zhēng(注意:部分網頁标注為“cuī zhǐ”為錯誤發音),其核心含義是催促征收稅款或田賦,尤其指古代政府對賦稅的強制性征收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催徵”指政府或相關部門通過強制性手段催促納稅人繳納賦稅或田賦,強調征收的緊迫性和力度,常見于古代稅收制度中。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賦稅制度,中提到的《太平寰宇記》《福惠全書》等文獻來源。
催徵是一個漢字詞彙,指的是迫使收取,追繳或征收某種費用或稅款。該詞由“催”和“徵”兩個字組成。
“催”的拆分部首是“人”,它的筆畫數為9。而“徵”的拆分部首是“彳”,它的筆畫數為14。
“催”字來源于古代的甲骨文,形狀類似于 “罪”字。在古時候漢字寫法中,催字的寫法變化較小。例如,秦碑的字形為“催”字繁體字是“催”,比較簡化的繁體字寫作“催”。
例句:
1. 公司催徵欠款。
2. 政府正在催徵稅款。
組詞:
1. 催告:迫使某人做某事的通知或要求。
2. 催促:迫使某人快點做某事。
3. 催眠:通過誘導睡眠來治療或放松身心。
近義詞:
1. 催收:與催徵同義,指追繳(欠款)。
2. 征收:指政府或組織從個人或企業收取稅款、費用。
反義詞:
1. 免徵:免除征收某種費用或稅款。
2. 拖欠:違約不履行付款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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