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鉏吾 ”。1.互相抵觸,格格不入。《六韬·軍用》:“蓋重車上闆,結枲鉏鋙。”《楚辭·九辯》:“圓鑿而方枘兮,吾固知其鉏鋙。” 洪興祖 補注:“﹝鉏鋙﹞不相當也。” 南朝 梁 劉孝标 《與宋玉山元思書》:“方鑿圓枘,鉏鋙難從。” 清 曹寅 《書院述事三十韻》:“經義與治事,枘鑿兩鉏鋙。” 章炳麟 《國故論衡·文學總略》:“《文選》録《易水》《大風》二歌,而獨汰去辯説,亦自相鉏吾矣。”
(2).栉齒狀物。《呂氏春秋·仲夏》“飭鐘磬柷敔” 漢 高誘 注:“敔,木虎,脊上有鉏鋙,以杖擽之以止樂。” 清 趙翼 《觀西洋樂器》詩:“連桐椌楬底,頻擽鉏鋙脊。”
“鉏铻”是一個古漢語詞彙,主要出現在典籍和詞典中,指代事物不相合或抵觸的狀态。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詳細解釋其意思,結合權威來源确保内容的專業性、權威性和可信度。
基本定義與來源
“鉏铻”本義指農具不鋒利或不匹配,常比喻意見不合或矛盾沖突。據《漢語大詞典》記載,該詞源自古代農具名稱,“鉏”通“鋤”,指鋤頭;“铻”指铻刀或類似工具,合起來形容工具鈍化或無法協調使用。這一解釋在《說文解字》中也有印證,強調其作為實物不協的初始含義。
本義與引申義
在具體用法中,“鉏铻”的本義側重于農具的物理缺陷。例如,在《莊子·齊物論》中,莊子以“鉏铻”比喻事物間的不協調,如“鉏铻其心”,意指内心矛盾或沖突。引申義則擴展到人際關系或思想對立,如形容雙方意見相左。據《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分析,這種引申源于古代社會對農具依賴的隱喻,将工具的不合用抽象化為精神或社會層面的抵觸。
曆史用法與示例
曆史上,“鉏铻”多見于先秦文獻。例如,《莊子》多次使用該詞強調道家思想中的和諧與沖突主題。在《漢語大字典》中,收錄了例句如“鉏铻難合”,說明其作為形容詞或動詞的用法,表達難以調狀态。這種用法在唐宋詩詞中漸少,但仍在詞典中保留為古語詞,體現了漢語詞彙的演變。
(引用來源:《漢語大詞典》、《說文解字》、《莊子·齊物論》、《古漢語常用字字典》、《漢語大字典》)
“鉏铻”是一個較為生僻的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農具名稱
指古代一種類似鋤頭的農具,用于翻土或除草。例如《說文解字》中提到“鉏”為“立薅所用”,即站立時使用的除草工具;“铻”則可能與其形制相關。
牙齒不齊或矛盾沖突
在古漢語中,“鉏铻”也通“龃龉”(jǔ yǔ),表示:
使用建議:現代語境中,“龃龉”更常用,而“鉏铻”多出現于古籍或特定文獻。若需引用,建議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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