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保全、育成已存者。《易·繫辭上》:“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成性存存,道義之門。” 孔穎達 疏:“此明易道既在天地之中,能成其萬物之性,使物生不失其性,存其萬物之存,使物得其存成也。性謂稟其始也,存謂保其終也。”《莊子·田子方》:“ 楚王 與 凡君 坐,少焉, 楚王 左右曰 凡 亡者三。 凡君 曰:‘ 凡 之亡也,不足以喪吾存;夫 凡 之亡不足以喪吾存,則 楚 之存不足以存存。由是觀之,則 凡 未始亡而 楚 未始存也。’”《後漢書·文苑傳上·杜笃》:“意以為獲無用之虜,不如安有益之民;略荒裔之地,不如保殖五穀之淵;遠救於已亡,不若近而存存也。” 晉 慧遠 《沙門不敬王者論》:“天地雖以生生為大,而未能令生者不死;王侯雖以存存為功,而未能令存者無患。”
(2).存在,保持。 宋 範仲淹 《太子賓客謝公夢讀史詩序》:“以公生平之心,蹈於斯,誠於斯,故精義存存,著於神明而不亂矣。”
存存是漢語中具有哲學意蘊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持續存在或保全事物本然狀态,具體釋義如下:
源于《莊子·齊物論》"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無物不然,無物不可……存存而不亡者,久也"。此處"存存"指事物在消亡與新生中永恒延續的規律,強調存在本身的動态恒久性。該用法體現了道家對宇宙萬物生生不息本質的認知。
使存在延續
如《周易·系辭上》"成性存存,道義之門",指通過修養心性使善念持續存留,引申為維護根本、持守本質的能動過程。
對文化遺産的保存
現代語境中常用于描述對文物、典籍的系統性保護,如"存存古籍"指對文獻的修複與傳承,強調避免湮滅的積極行為(《漢語大詞典》第3卷,1582頁)。
典籍用例
《二程遺書》卷十一:"生生之理,自然不息。如複言七日來複,其間元不斷續,陽已複生,物極必返,其理須如此。有生便有死,有始便有終,惟存存為能久耳。"
——此處以"存存"闡釋陰陽循環的永恒性。
參考資料
“存存”是漢語疊詞,讀音為cún cún,主要包含兩層含義:
保全與延續
指對已有事物的保護、培育和延續。例如《易·系辭》中提到的“成性存存”,強調通過修養本性來維系事物的持續發展。
存在與保持
表示事物維持原狀或持續存在的狀态。如“存存之道”可理解為保持現狀的規律。
建議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該詞,古漢語中多用于抽象概念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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