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時紙牌戲之一種。 清 李鬥 《揚州畫舫錄·虹橋錄下》:“紙牌始用三十張,即馬吊去十子一門,謂之‘鬥混江’。”
“鬥混江”是中國古代水戰中使用的一種特殊兵器,屬于鈎拒類器械,主要用于破壞敵方船隻或水寨設施。以下為權威詞典及文獻中的詳細解釋:
鬥混江(dòu hùn jiāng)
指明代水軍裝備的帶鈎長杆兵器,頂端裝有鐵鈎和利刃,作戰時用于鈎住敵船船舷、破壞船帆或纜繩,使敵船喪失行動能力。其名源自“混江龍”(水戰器械的統稱),強調在水面混戰中“鬥”(搏擊)的功能特性。
長杆末端配倒鈎鐵爪,杆長通常超三丈(約10米),可伸縮組裝,便于在戰船上操作(《武備志·卷一百十一》)。
《武備志》(明·茅元儀)
“鬥混江,柄長可三丈餘,首置鐵鈎,遇賊船則鈎其舷,衆力拽之使覆。”
明确記載其長度、構造及實戰用法。
《漢語大詞典》(1990年版)
定義為:“明代水戰器械,長杆帶鈎,用以鈎拒敵船。”
《中國軍事通史·明代卷》
指出鬥混江是戚繼光抗倭水師的标準裝備,在嘉靖年間東南沿海戰役中廣泛使用,專克倭寇小型快船。
“混江”取自“混江龍”(神話中攪動江河的神獸),喻指兵器在水面翻攪作戰的威力;“鬥”強調搏鬥屬性。該詞屬明代軍事術語,清代後隨水戰形态演變逐漸淘汰。
“鬥混江”是一個具有多重解釋的詞語,具體含義需結合不同來源分析:
紙牌遊戲說(主流解釋)
根據、、等資料顯示,“鬥混江”是清代流行的一種紙牌遊戲,由“馬吊”演變而來,使用30張紙牌(原馬吊為40張)。清代李鬥在《揚州畫舫錄》中明确記載:“紙牌始用三十張,即馬吊去十子一門,謂之‘鬥混江’”,說明其規則與馬吊類似但簡化。
成語說(存疑或混淆)
提到“鬥混江”為成語,解釋為“品行堕落、道德敗壞”,但此說法未見于其他高權威性文獻,可能與字形相近的其他成語(如“混江龍”)混淆,或存在釋義偏差,需謹慎參考。
補充說明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主要見于古籍或地方性文獻。若需深入考證,建議查閱《揚州畫舫錄》原文或清代民俗類典籍,以紙牌遊戲說為優先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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