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贖金。《清史稿·邦交志二·英吉利》:“至是商務局員紳并全省代表各員在京開議,訂定贖回自辦合同十二條,贖款行平化寶銀二百七十五萬兩。” 蘇遼 《民國匪禍錄·山東數十縣警耗頻傳》:“ 劉 家雖富,竟也感到十分困難,于是輾轉托人找到 孫百萬 ,請他出面說情,将贖款降低一些。”
“贖款”指為換取人身自由、贖回被扣押財物或解決特定困境而支付的金錢,通常與綁架、抵押等場景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由“贖”(用財物抵消罪責或換回抵押品)和“款”(錢財)組成,核心含義是通過支付錢財來解決問題,例如贖回人質、取回典當物。
曆史與使用場景
相關概念辨析
與“贖金”同義,但“贖款”更側重款項本身,而“贖金”可能包含法律或協議性質。
若需了解具體案例或法律條款,可參考《清史稿》等曆史文獻或現代司法解釋。
贖款是指支付一定金額的金錢或財物以換取某種權益的行為。通常用于贖回被抵押、典當、擔保或扣押的財物或權利。
贖款的部首是赤(chì),由12畫組成。
贖款一詞源于古代的贖買制度。在古代社會中,人們常常被迫負債或失去自由。為了解除這種不利狀态,他們可以通過支付一定的金錢或財物來贖回自己的財産或自由。
贖款在繁體中文中的寫法為贖款。
古時候贖款的漢字寫法是贖款。
1. 他花了很多錢來贖回自己廠房的産權。
2. 這筆贖款将被用于支付抵押物的抵押貸款。
贖款的相關詞組有:贖買、贖回、贖身等。
贖金、贖金款項
抵押、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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