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貸和償還。《魏書·釋老志》:“尚書檢諸有僧祇穀之處,州别列其元數,出入赢息,賑給多少,并貸償歲月,見在未收,上臺録記。”
貸償是一個由“貸”與“償”組合構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向借貸關系中的債務履行行為。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及經濟學領域的專業釋義,該詞可拆解為以下兩層含義:
詞義分解
“貸”指資金或物品的借出,體現信用關系;“償”則指歸還本金及支付利息的義務履行。二者結合,特指債務人按照約定向債權人履行還款責任的過程。例如《經濟學術語辭典》将“貸償”定義為“以貨币或實物形式完成借貸合約規定的清償義務”。
法律與經濟實踐
在中國《合同法》第196-211條中,明确要求借貸雙方需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債務人須按約定期限、方式完成貸償。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信貸管理條例》進一步規定,貸償行為需包含本金、法定利息及違約金的完整償付流程。
該詞在現代金融體系中常與“債務重組”“貸償能力評估”等專業術語組合使用,如商業銀行在評估企業貸償能力時,需綜合考察資産負債率、現金流等指标(參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實務》,中國金融出版社2023年版)。
“貸償”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借貸和償還,具體解釋如下:
“貸償”由“貸”(借貸)和“償”(償還)組成,指借貸行為及其後續的還款過程。它強調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即借款人需按約定歸還本金及可能的利息。
該詞最早見于《魏書·釋老志》,記載了古代僧祇谷(寺廟糧倉)的借貸管理:“尚書檢諸有僧祇穀之處,州别列其元數,出入赢息,賑給多少,并貸償歲月,見在未收,上臺録記。”。這一記載反映了古代社會對借貸活動的規範。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文獻中的具體案例,可查閱《魏書》原文或金融法規類資料。
擺飯邊郭裱襯别居異財筆套呒不采箋翠拔但割對比聯想讀記二三其操風矩風義釜中生魚高構官等光解豪毛彙集毀于一旦堅執不從椒栢酒婕妤近甸驚乍舉厝連篇列峙鱗聚麗正修書院稑穜麥人苗胄末厥棚舍飄焉啟伐情箋擒奸擿伏契契任使榮身入草物三候三希堂聖節沈練蛇盤鬼附絁裘師子吼衰變水米不黏牙邃遠騰聲飛實屠戮突戰緯世烏柿顯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