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府制作的符合标準的戥子。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錢穀·催征》:“納戶完銀時,買此袋,持至櫃所,自将官等稱準銀數,櫃吏止看明銀色紋足,不許執等代稱。”
“官等”一詞在不同曆史時期和語境下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
根據和,民國時期将文官分為四個等級:
和提到,“官等”在古代指官府制作的戥子,即一種用于稱量金銀、藥材等貴重物品的精密小秤。這體現了古代官府對度量衡的規範管理,例如唐代職事官按品級分配職分田時可能使用此類工具(參考)。
“官”字本身含義包括官吏、公家事務及人體器官等(如、),但“官等”的現代用法已不涉及這些引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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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等是指官員的級别或職位等級。它是用來評定官員等級和權力大小的标準。
官等的部首是宀,總共2個筆畫。
官等一詞最早出現在《尚書》等古代文獻中,用來描述古代中國的官吏制度,後來逐漸演化為現代社會中描述職位等級的詞語。
官等的繁體字為官等。
古代的官等漢字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具體寫法可參考古代文獻和碑刻等資料。
1. 這位官員因為表現突出,被提升為高官,晉升了官等。
2. 他的官等高,權力大,因此受到了許多人的敬仰。
官階、官爵、文官、武官、高官、低官
官職、官位、官階、官銜
私人、平民、勞動者、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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