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fulfil one’s promise]∶實踐諾言
(2) [vow;redeem a vow to a god]∶償還對神許下的諾言
求神保佑的人實踐對神許下的報酬。 元 無名氏 《小孫屠》戲文第十出:“媽媽,前面便是草橋茅店,且歇了,明日早上殿還願。” 清 俞樾 《春在堂隨筆》卷十:“ 山舟 説 黃百穀 成神事,并令還願者,到大路上候 俞鵬 老爺,以所獻神者轉獻之。” 沉從文 《邊城》八:“她想起秋末酬神還願時田坪中的火燎同鼓角。”
“還願”是一個具有雙重含義的詞語,既與宗教民俗相關,也可用于日常比喻。以下是詳細解釋:
宗教民俗含義
指在祈求神靈保佑時許下承諾,待願望實現後通過特定儀式或行為履行對神靈的“報酬”。例如:燒香、祭拜、捐贈等。部分傳統習俗中,還願需選擇吉日或遵循特定流程(如傩戲中的“陽壽願”)。
比喻義
引申為“履行諾言”,強調信守承諾的行為。例如:“他最終還願,兌現了幫助朋友的保證”。
“還願”既承載傳統文化中對神靈的敬畏與感恩,也映射了人際交往中守信重諾的價值觀。其具體表現形式可因時代和場景靈活變化。
「還願」是一個漢字詞組,由「還」和「願」兩個漢字組成。
「還」的部首是「辵」,由5畫組成;「願」的部首是「心」,由13畫組成。
「還願」一詞來源于中國傳統文化和民俗,指的是因得願望成就而向神佛或祖先表示感恩并進行感謝和祭祀的行為。
在繁體字中,「還願」的寫法為「還願」。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還願」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其基本形态和意義保持一緻。
1. 他在得到心願後秉持着感恩的心情去「還願」。
2. 在傳統民間,「還願」往往伴隨着一系列祭祀儀式。
3. 她為了實現人生的目标,決定向神明「還願」。
還願祠、還願堂、還願禮、還願人
報答、感恩、緻謝
忘恩、不感恩、不還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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