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墨刑。《周禮·秋官·司刑》“墨罪五百” 漢 鄭玄 注:“墨,黥也。先刻其面,以墨窒之。”《漢書·刑法志》“墨罪五百” 唐 顔師古 注:“墨,黥也。鑿其面以墨湼之。”
(2).對被刑者以墨塗面,不刺字。一說,即墨幪。
“墨黥”是古代的一種刑罰,具體含義需結合曆史文獻和語境理解:
墨黥(mò qíng)是“墨刑”的别稱,屬于古代五刑之一。其核心操作是用刀在犯人面部刻字或刺紋,再塗以墨炭,形成永久标記。此刑兼具肉體痛苦和精神羞辱,常用于盜竊、詐欺等罪行。
刺字填墨:
主流的記載如《周禮》《漢書》提到,墨黥需“先刻其面,以墨窒(填塞)之”,即先用刀刻破皮膚,再以墨滲入傷口,形成無法消除的印記(《漢書·刑法志》顔師古注)。這是典型的刑罰手段,如《黥布列傳》中英布因罪被黥面,得名“黥布”。
僅塗墨不刺字:
部分文獻提到另一種較輕的處罰,僅以墨塗面而不刺刻,類似暫時性羞辱标記。此說法可能用于區别嚴重程度不同的墨刑變體。
刑罰功能:
墨黥起初為肉刑,漢代後逐漸被笞刑等替代。唐代仍有“黥面”記載,但多用于流放犯人标記身份。
文學比喻:
在非刑罰語境中,“黥”可引申為污損或标記。如《鄭闆橋知濰縣》中,用墨筆塗面作為對監生的羞辱,屬于文學化的借用。
“墨黥”需根據具體曆史時期和文獻語境區分其是否為刺字或僅塗墨。實際刑罰中,刺字填墨為主流形式,而塗墨不刺字可能為特定時期的變體或輕罰。
墨黥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用墨汁在皮膚上标記或刺青,以表示應受罰或示警。
墨黥的部首是黑字頭,總共有14個筆畫。
墨黥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主要用于刑罰或警示。它在古代作品中也被稱為“墨文”或“墨字”。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是「墨黥」。
在古代,漢字寫法略有不同,墨黥的古代寫法是「墨炯」。
1. 古代刑罰中,墨黥是對犯罪者的一種恥辱懲罰。
2. 他的身上布滿了墨黥,這是他過去犯下罪行的證明。
墨迹、墨水、墨痕、墨家
近義詞:刺青、紋身;反義詞:烙印、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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