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伯,一方諸侯之長。《左傳·哀公十三年》:“ 子服景伯 對使者曰:‘王合諸侯,則伯帥侯牧以見於王;伯合諸侯,則侯帥子、男以見於伯。’” 杜預 注:“伯,王官伯;侯牧,方伯。”
侯牧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由“侯”與“牧”二字組合而成,需分釋其本義及引申義:
侯
來源:《說文解字》:“侯,春飨所射侯也。從人,從廠。”後借為爵位名。
牧
來源:《說文解字》:“牧,養牛人也。從攴,從牛。”
“侯牧”合稱特指古代統治地方的諸侯與州牧,即兼具封地爵位與行政職權的統治者。其核心含義包括:
示例:
《後漢書·輿服志》載:“公、卿、侯、牧……皆掌治民。”
唐代柳宗元《封建論》提及“侯牧”為分封制下的地方統治者。
(注:因版權限制未提供鍊接,建議通過圖書館或學術數據庫查閱上述文獻。)
“侯牧”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侯牧(拼音:hòu mù)指方伯,即一方諸侯之長,是古代對統領多個諸侯國的領袖的稱呼。該詞最早見于《左傳·哀公十三年》,其中記載:“王合諸侯,則伯帥侯牧以見於王;伯合諸侯,則侯帥子、男以見於伯。” 杜預注:“伯,王官伯;侯牧,方伯。”
曆史背景
在周代分封制中,“侯牧”是高于普通諸侯的官職,負責統轄某一區域的諸侯國,類似于後世的“州牧”或“總督”。例如,周王召集諸侯時,由“伯”(王官伯)率領侯牧觐見;若“伯”召集諸侯,則由侯牧帶領子爵、男爵等低等級諸侯參與。
詞義辨析
其他說法
部分資料(如)提到“侯牧”可形容官員或軍隊行動迅速、紀律嚴明,但此解釋未見于權威典籍,可能為後世引申或誤傳,需謹慎參考。
“侯牧”的核心含義為統領諸侯的方伯,屬于周代政治體系中的高級官職。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左傳》原文及杜預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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