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買賣損失了本錢還欠下債。陪,用同“ 賠 ”。《儒林外史》第二九回:“ 金東崖 道:‘我因近來陪累的事不成話説,所以決意返舍。到家,小兒僥倖進了一個學,不想反惹上一場是非。’”一本作“ 賠累 ”。
"陪累"在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中屬于非通用詞彙,現結合權威語料庫及方言研究成果進行解析:
一、語義溯源 該詞最早見于明清白話小說,本義為"因連帶責任遭受損失"(《漢語方言大詞典》中華書局1999年版)。在近代吳語文獻中,"陪"通"賠",指因他人過失導緻自身財産受損,如《海上花列傳》第三回:"勿要撥俚哚陪累仔末,害我一淘吃虧"。
二、現代語義分化
三、使用注意事項 該詞在現代公文寫作中已被"連帶責任""損害賠償"等規範表述替代(教育部《現代漢語應用規範手冊》)。文學創作使用需注明方言屬性,避免與"連累""拖累"等近義詞混淆。
“陪累”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解釋:
“陪累”原指因商業活動虧損本金并負債,其中“陪”通“賠”。例如《儒林外史》第二九回提到:“我因近來陪累的事不成話説”,此處“陪累”即指因經營不善導緻經濟上的損失和債務。
“陪累”的核心含義為經濟上的虧損與負債,屬于古漢語用法;現代使用需注意通假關系及語境。其他引申義需謹慎使用并輔以具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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