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選拔人才的一種方式。從鄉裡中考察推薦。《後漢書·章帝紀》:“夫鄉舉裡選,必累功勞。今刺史、守相不明真僞,茂才、孝廉歲以百數,既非能顯,而當授之政事,甚無謂也。” 清 譚嗣同 《報貝元徵書》:“變而鄉舉裡選,謬采虛聲,則得人爵,棄天爵,黨同伐異,弊愈益滋,更出資格糊名之下。”
"鄉舉裡選"是中國古代的一種人才選拔制度,指由地方鄉裡推舉德才兼備者擔任官職。該制度最早可追溯至周代,在漢代形成察舉制體系,其核心特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詞源與制度基礎 "鄉舉"指鄉一級行政單位推薦人才,"裡選"則指基層裡社選拔賢能。這種以地緣關系為核心的薦才方式,體現了《周禮》"鄉老論士之秀者,升諸司徒曰選士"的治理理念,強調地方精英在人才選拔中的評議作用。
二、運行機制與曆史演變 漢代察舉制将鄉舉裡選制度化,要求郡國每年按"孝廉""賢良"等科目舉薦人才。據《漢書·武帝紀》載,元光元年(前134年)正式确立"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的定制。魏晉時期發展為九品中正制,唐代科舉制興起後,鄉舉裡選逐漸轉化為科舉考試的輔助形式。
三、文化内涵與現代啟示 該制度蘊含着"知人善任"的治理智慧,《禮記·王制》強調"命鄉論秀士,升之司徒曰選士"的選拔程式。現代語境中,該詞常被引申為基層民主推薦機制,強調人才選拔應重視群衆基礎和實際德能。
注:本詞條釋義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版)、《中國曆代官制》(中華書局2015版)、《周禮譯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版)等權威文獻編纂。
“鄉舉裡選”是中國古代的一種人才選拔制度,主要特點是通過鄉裡基層的考察和推薦來選拔人才。以下為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鄉舉”指由鄉裡推舉,“裡選”指在基層範圍内選拔,合指從地方考察推薦人才。該制度最早可追溯至周代,《周禮·地官司徒》記載,周朝每三年進行一次“大比”,由鄉大夫考核鄉民的德行與才能,選拔賢能者貢于周王。
運作方式
周代至漢代
後世影響
《後漢書·章帝紀》提到“鄉舉裡選,必累功勞”,反映了東漢時期對該制度的官方認可。清代譚嗣同也批判其後期形式化問題。
如需進一步了解制度細節或曆史背景,可參考《周禮》及漢代察舉制相關研究文獻(如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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