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家的田地。亦指農事。 宋 梅堯臣 《漸嘉樓望雨陪謝守》詩:“憑欄未能去,公自念民疇。”
民疇是古漢語複合詞,由“民”與“疇”二字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指百姓的田地或農耕土地,引申為與民衆生計相關的農業生産領域。以下從權威辭書及典籍角度分層解析:
指庶民、百姓。《說文解字》釋:“民,衆萌也”,泛指從事耕作的平民群體。
本義為耕治之田。《說文解字注》載:“疇,耕治之田也。從田,象耕屈之形”,後引申為田畝分類(如“九疇”)或農業範疇。
“民疇”即“民衆耕種的田地”,強調土地與民生經濟的直接關聯。如《孟子·滕文公上》所述“經界既正,分田制祿,可坐而定也”,隱含“民疇”需合理規劃以安民生的思想。
《管子·輕重甲》載:“桓公憂北郭民之貧,召管子而問曰:‘北郭者,盡屦縷之甿也,何故?’管子對曰:‘請以令:禁百鐘之家不得事鞒,千鐘之家不得為唐圉,去市三百步者不得樹葵菜。若此,則空閑有以相給資,則北郭之甿有所雠其手搔之功,唐圉之民有得布帛。’”其中“唐圉之民”的生存依賴“民疇”耕作。
漢代賈誼《新書·憂民》言:“五歲小康,十歲一兇,三十歲而一大康,蓋曰大數也。自人人相食,至于今若幹年矣!即不幸有方二三千裡之旱,國何以相恤?卒然邊境有急……兵旱相乘,天下大屈。”此處隱含“民疇荒廢”引發的連鎖社會危機。
明确釋義為:“百姓的田地。”并引清人恽敬《三代因革論四》為例:“後之民疇,視三代相什佰也。”
釋“疇”為“田畝”時,強調其與“民”結合後特指歸屬平民耕種的農業用地。
“民疇”在現代漢語中雖罕用,但其内核——土地作為民生根基——仍具現實意義。當代政策如“耕地保護”“鄉村振興”,均延續了“民疇安則天下安”的傳統治理智慧。
參考文獻來源
“民疇”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分析綜合解釋:
宋代梅堯臣在《漸嘉樓望雨陪謝守》詩中寫道:“憑欄未能去,公自念民疇。”此處的“民疇”既指百姓的農田,也暗含對農事的關切。
綜合漢典、詩詞引證及漢字解析,“民疇”更偏向具體農田與農事,而非部分網頁提到的“國家疆域”。需注意語境差異。
如需進一步探讨,可參考漢典或漢字源流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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