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清 進士平日所作的八股文選集。又稱房書。 清 顧炎武 《日知錄·十八房》:“至乙卯以後,而坊刻有四種:曰程墨,則三場主司及士子之文;曰房稿,則十八房進士之作;曰行卷,則舉人之作;曰社稿,則諸生會課之作。” 清 李漁 《慎鸾交·訂遊》:“小弟因在房稿之中讀過佳篇,極相契慕,所以聞得駕臨,就來拜訪。” 清 趙翼 《陔馀叢考·刻時文》:“其後坊刻漸衆,大約有四種……曰房稿,則十八房進士之舊作。”
房稿是明清科舉制度中的特定術語,指科舉鄉試、會試期間,由同考官(又稱“房官”)從考生試卷中選拔出的優秀文章彙編而成的文集。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指科舉考場中的“分房閱卷”制度。明清時期,鄉試、會試的閱卷官(同考官)按《五經》分為若幹“房”,每房負責批閱指定經書的試卷。
指考生答卷,尤指被同考官推薦給主考官的優秀試卷。
“房稿”即各房同考官從本房試卷中遴選出的佳作,後特指這些文章的刊印合集。
房稿作為科舉衍生文獻,反映了明清八股文的寫作範式與思想傾向。其内容雖受時代局限,但保留了士人階層的思想軌迹,是研究科舉制度、教育史及文化傳播的重要史料。
“房稿”是明清科舉文化中的一個術語,其核心含義與八股文選集相關,具體解釋如下:
房稿指明清時期進士平日所作的八股文選集,又稱“房書”。這類文集主要用于科舉考試的參考,收錄十八房進士的應試文章(“十八房”是科舉閱卷的機構劃分)。
據清初學者顧炎武《日知錄·十八房》記載,明代科舉文獻分為四類:
這類文獻在科舉備考中具有指導作用,反映了當時應試教育的模式。
需注意存在個别誤釋現象,如部分現代資料将“房稿”解釋為“房屋草稿”(比喻初步構思),這屬于同音詞的混淆。從曆史文獻考證,該詞本義特指科舉文集。
建議需要深入研究可查閱《日知錄》原文或科舉制度相關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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