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清 进士平日所作的八股文选集。又称房书。 清 顾炎武 《日知录·十八房》:“至乙卯以后,而坊刻有四种:曰程墨,则三场主司及士子之文;曰房稿,则十八房进士之作;曰行卷,则举人之作;曰社稿,则诸生会课之作。” 清 李渔 《慎鸾交·订游》:“小弟因在房稿之中读过佳篇,极相契慕,所以闻得驾临,就来拜访。” 清 赵翼 《陔馀丛考·刻时文》:“其后坊刻渐众,大约有四种……曰房稿,则十八房进士之旧作。”
房稿是明清科举制度中的特定术语,指科举乡试、会试期间,由同考官(又称“房官”)从考生试卷中选拔出的优秀文章汇编而成的文集。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指科举考场中的“分房阅卷”制度。明清时期,乡试、会试的阅卷官(同考官)按《五经》分为若干“房”,每房负责批阅指定经书的试卷。
指考生答卷,尤指被同考官推荐给主考官的优秀试卷。
“房稿”即各房同考官从本房试卷中遴选出的佳作,后特指这些文章的刊印合集。
房稿作为科举衍生文献,反映了明清八股文的写作范式与思想倾向。其内容虽受时代局限,但保留了士人阶层的思想轨迹,是研究科举制度、教育史及文化传播的重要史料。
“房稿”是明清科举文化中的一个术语,其核心含义与八股文选集相关,具体解释如下:
房稿指明清时期进士平日所作的八股文选集,又称“房书”。这类文集主要用于科举考试的参考,收录十八房进士的应试文章(“十八房”是科举阅卷的机构划分)。
据清初学者顾炎武《日知录·十八房》记载,明代科举文献分为四类:
这类文献在科举备考中具有指导作用,反映了当时应试教育的模式。
需注意存在个别误释现象,如部分现代资料将“房稿”解释为“房屋草稿”(比喻初步构思),这属于同音词的混淆。从历史文献考证,该词本义特指科举文集。
建议需要深入研究可查阅《日知录》原文或科举制度相关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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