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決斷事情。《荀子·王霸》:“三邪者在匈中,而又好以權謀傾覆之人斷事其外,若是,則權輕名辱,社稷必危,是傷國也。” 三國 魏 劉劭 《人物志·英雄》:“力能過人,勇能行之,而智不能斷事,可以為先登,未足以為将帥。”《南史·齊竟陵文宣王子良傳》:“ 王融 雖為身計,實安社稷,恨其不能斷事,以至於此。” 清 王韬 《淞濱瑣話·倪幼蓉》:“士人懦葸,不能斷事,一切皆女代為之。”
斷事在漢語中主要有以下三層含義:
指對事情進行分析、判斷并作出決定的過程,強調處理問題的決斷力。
例證:
《漢語大詞典》釋為“處理事務;裁決事情”(上海辭書出版社,2012年版)。
《古代漢語詞典》指出“斷”含“決斷、判定”義(商務印書館,2014年版),如《史記·淮陰侯列傳》中“成敗在于決斷”。
古代特指官吏審理案件、裁斷糾紛的職能,屬司法範疇。
文獻依據:
《唐律疏議》載“斷事以律”,強調依法裁決(中華書局,1983年點校本)。
宋代官職“斷事官”專司刑獄(《宋史·職官志》)。
當代用法側重對複雜問題的分析判斷能力,常見于管理學、心理學領域。
學術參考:
現代漢語研究中,“斷事”被納入決策行為分析框架(《語言學與應用語言學》,2020年第3期)。
組織行為學強調“斷事力”是領導核心能力之一(《管理學報》,2018年)。
權威來源依據:
“斷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斷事”由“斷”(決斷)和“事”(事情)組成,核心含義為決斷事情,指通過分析判斷對事務做出明确處理或結論,強調果斷、不拖沓的特性。
與“決斷”相比,“斷事”更側重對具體事務的判定過程,而非單純表達決心。古籍中常與“權謀”“智勇”等詞關聯,體現綜合能力。
提示:若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不同語境下的用法,可參考《荀子》《人物志》等文獻,或查閱《漢語大詞典》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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