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處死。钺,古代兵器,形似闆斧而大。 郭沫若 《船泊石城島畔雜成》詩:“ 葡 人大副傳佳話,曾作逋逃到此間。往日喧賓今伏鉞,春光先到岸頭山。”
“伏钺”是古代漢語中具有特定禮儀含義的複合詞,其核心釋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詞義構成 “伏”為會意字,本義指“俯身、趴伏”,《說文解字》釋其“司也,從人從犬”,引申為隱藏、屈服之意;“钺”為象形字,甲骨文作斧钺形,《釋名》載“钺,豁也,所向莫敢當前,豁然破散也”,特指古代象征軍權的長柄斧兵器。
二、曆史語境 “伏钺”在禮制中特指持钺時的俯身動作,見于《周禮·夏官》記載:“諸侯賜弓矢而後征,賜斧钺而後殺”,其中持钺行禮需躬身以示對王權的敬畏。漢代鄭玄注《禮記》時強調“钺者,威儀之器,伏之以示不敢專殺”,印證其禮儀功能。
三、文化内涵 該詞在文學作品中多用于烘托莊重場景,如唐代李華《吊古戰場文》有“主将驕敵,期門受戰,野豎旄旗,川回組練”的描寫,清代學者王夫之評注此句時引“伏钺肅列”凸顯軍陣威儀,反映古代軍事儀典的視覺符號特征。
四、語義流變 現代漢語中,“伏钺”作為曆史詞彙已罕用,但在《漢語大詞典》(第二版)仍收錄為“古代持钺行禮的動作”,《辭源》(修訂本)亦将其歸入禮儀器物類詞條,說明其在漢語史研究中的存續價值。
“伏钺”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fú yuè,其核心含義是被處死,具體解釋如下:
郭沫若在《船泊石城島畔雜成》一詩中寫道:“往日喧賓今伏鉞,春光先到岸頭山。” 此處“伏钺”指代侵略者(葡萄牙人)最終被處決,體現曆史場景中的用法。
該詞多用于曆史或文學文本中,描述因罪受刑或被權威鎮壓的情景,帶有強烈的古典色彩。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曆史背景,可參考漢典及郭沫若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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