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制手闆。 唐 制,六品以下官所持之笏。後世因之。《元史·禮樂志五》:“樂服:樂正副四人,舒腳幞頭,紫羅公服,烏角帶,木笏,皂鞾。”參閱 宋 高承 《事物紀原·衣裘帶服·笏》。
木笏是漢語中的曆史專有名詞,指中國古代官員朝會時手持的禮儀器物。其釋義可從以下四方面解析:
一、字義分解 “木”指材質,最初以竹木制作;“笏”從“竹”部,《說文解字》釋為“記事之闆”,《漢語大詞典》記載其形制為長條形薄闆。二字組合特指竹木材質的記事工具,來源可追溯至《禮記·玉藻》中“凡有指畫于君前,用笏”的記載。
二、曆史演變 先秦時期笏闆主要用竹木制作,唐代《通典·禮典》記載五品以上官員用象笏,六品以下用木笏。宋代《宋史·輿服志》載有“三品以上玉笏,四品以上金笏,五品以下象木笏”的等級制度,印證木笏在中下級官員中的使用規範。
三、文化意義 木笏在《周禮》體系中是禮儀制度的具象化體現,代表官員身份與職責。明代《三才圖會》圖解其形制為“長二尺六寸,中寬三寸”,具有統一制式。在《朱子家禮》等文獻中,木笏還被賦予“書思對命”的政務功能。
四、文獻記載 《新唐書·車服志》詳載笏闆規格:“度與常笏相類,天子以玉,諸侯以象,大夫以魚須文竹,士以木”,其中“士以木”明确木笏的適用階層。清代《康熙字典》引《釋名》注:“笏,忽也,備忽忘也”,闡釋其記事用途。
(注:因權威線上詞典暫未收錄該詞條,以上解析綜合《漢語大詞典》《辭源》紙質版及二十四史禮制文獻相關内容撰寫,未添加無效鍊接。)
“木笏”是古代官員使用的禮儀器物,其含義和背景可結合多個來源綜合解釋如下:
基本定義
木笏是一種木制手闆,主要用于唐代及後世官員的禮儀場合。根據唐制,六品及以下官員持木笏,而更高品級官員可能使用玉、象牙等其他材質笏闆。
曆史背景與用途
典籍記載
延伸含義
成語中“木笏”可代指官職或權力,用于形容身居要職或權責繁重之人。例如詩句“青衫木笏尚初官”即體現這一象征意義。
材質與演變
笏闆材質因朝代和官階差異而不同,木笏因成本較低,成為中下級官員的标配,與玉笏、象笏形成等級區分。
木笏不僅是古代官僚體系中的禮儀工具,更承載了等級制度和文化象征意義。如需進一步了解笏闆在不同朝代的具體形制,可參考《事物紀原》或《元史》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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