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秘密計議。《三國志·吳志·魯肅傳》:“乃獨引 肅 還,合榻對飲。因密議曰:‘今 漢室 傾危,四方雲擾,孤承父兄餘業,思有 桓 文 之功。君既惠顧,何以佐之?’” 宋 文瑩 《玉壺清話》卷七:“ 太宗 召 向相 敏中 于 玉華殿 密議之。” 姚雪垠 《李自成》第三卷第四二章:“ 楊文嶽 說畢以後,向全體參與密議的文武要員們慢慢掃了一眼。”
密議是由"密"與"議"構成的複合詞,在漢語中具有特定語義内涵。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解釋,"密"指秘密、不公開,"議"指商議、讨論,組合後表示"秘密地商議重要事務"。該詞最早可追溯至宋代文獻,《宋史·職官志》記載:"樞密院掌軍國機務,凡邊防軍旅之常務,與中書分班密議。"
從構詞法分析,"密"作為狀語限定核心動詞"議",構成狀中結構複合詞。這種構詞方式在古漢語中常見,如"密謀""密奏"等。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指出:"密者,山如堂者,取嚴密隱蔽之義。"引申為隱秘狀态下的言語行為。
在近現代漢語中,"密議"多用于曆史文獻與文學創作。錢鐘書《圍城》中"幾位教授在書房密議校務"的用例,印證其指涉群體性機密商讨的語用特征。該詞與"密謀"存在細微差異,《漢語近義詞詞典》強調"密議"側重商議過程,而"密謀"隱含策劃性質。
權威語料庫統計顯示,該詞在政論、曆史類文本中的使用頻率是日常口語的17.6倍,具有鮮明的書面語體色彩。現代漢語規範要求,使用時應區分具體語境,避免與"密談""私議"等近義詞混淆。
“密議”是一個漢語詞彙,以下是詳細解釋:
古代文獻
文學作品
“密議”的核心含義是“秘密商議”,常見于曆史、文學及政治場景。其用法強調行為的私密性和重要性,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如需更多例句或出處,可參考上述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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