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 闍維 ”。 南朝 梁 慧皎 《高僧傳·譯經下·求那跋摩》:“即於 南林 戒壇前,依外國法闍毗之。” 明 朱權 《沖漠子》第二折:“把一箇為糟堤送上南巢去,把一箇因酒海又闍毗。”
阇毗(shé pí)是佛教術語中"荼毗"的異譯形式,指僧人圓寂後舉行的火葬儀式。該詞源于梵語"jhāpita"的轉寫,原意為"焚燒",漢語中最早見于唐代佛經譯本。據《一切經音義》記載:"阇毗,或雲荼毗,梵音輕重不同,皆轉音也",說明其譯法存在地域性音變差異。
在佛教儀軌中,阇毗具有特殊的宗教内涵。《釋氏要覽》明确指出該儀式需遵循"七日後舉屍焚于野,收骨建塔"的規範流程,強調通過聖火淨化色身、回歸四大皆空的本質。玄奘在《大唐西域記》中記載印度僧俗皆行阇毗之俗,印證了該儀式的印度源流。
現代佛學研究中,阇毗制度常與舍利崇拜相關聯。據《高僧傳》記載,鸠摩羅什圓寂後"依外國法阇毗之,薪滅形碎,唯舌不灰",這類宗教叙事強化了火葬儀式在佛教信仰體系中的神聖性。
“阇毗”是一個具有佛教背景的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綜合多個來源信息分析如下:
核心含義
“阇毗”同“阇維”(或寫作“荼毗”),原指佛教中對僧人遺體進行火化的儀式,後泛指火葬。例如南朝梁代《高僧傳》記載:“依外國法闍毗之”,即采用異國火葬儀式處理遺體。
發音與詞源
拼音為dū pí(部分網絡資料注音為shé pí,可能與方言或誤讀有關)。該詞源于梵語“jhpeta”(焚燒),屬于佛教音譯詞。
佛教經典中的用例
多用于描述高僧圓寂後的處理方式,如明代朱權《沖漠子》中“把一個因酒海又闍毗”,即指火化過程。
現代延伸含義
偶見網絡資料将“阇毗”引申為“品質低劣”(如),但此用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可能是誤解或混淆其他詞語導緻,需謹慎使用。
關于“品質低劣”的釋義,目前未見于權威詞典(如《漢語大詞典》),建議以佛教術語含義為準。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南朝至明清佛教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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