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治理百姓不濫用刑罰。形容為官寬仁愛民。束杖,收起刑具。 金 董解元 《西廂記諸宮調》卷八:“有刑罰徒流絞斬,吊拷絣把。設而不用,束杖理民寬雅。” 元 無名氏 《陳州粜米》楔子:“則要你奉公守法,束杖理民。” 明 無名氏 《齊天大聖》第一折:“上聖自從 隋煬帝 封為 嘉州 太守,愛惜黎庶,束杖理民。”
“束杖理民”是一個漢語成語,具體解釋如下:
指治理百姓時不濫用刑罰,形容為官者寬厚仁愛、體恤民情。其中“束杖”意為收起刑具,象征減少嚴刑峻法。
語源:
用法:
多用于書面語境,強調官員以德治而非刑罰管理百姓,含褒義。
如需更完整的文獻例證或曆史演變,可參考漢典等來源。
《束杖理民》是一個成語,意思是通過嚴厲的法律和政策來治理和約束人民。這個成語的拆分部首是木和心,其中木表示與樹木有關,心表示與心理有關。
《束杖理民》的拆分筆畫分别是3畫和10畫。其中束的部首是竹,含義是竹子,有時也表示束縛和約束。杖的部首是木,意思是樹木或棍棒。
《束杖理民》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的法律制度和政治理念。古代的統治者通過制定嚴厲的法律和政策來約束人民,以維護社會的穩定和秩序。
《束杖理民》在繁體漢字中的寫法為「束節理民」。
古時候,《束杖理民》的漢字寫法略有不同。束的右邊有個小口字旁,杖的下面有個大牙字旁。整體字形更加古樸、獨特。
以下是一個例句:
古代帝王用《束杖理民》的方法來統治人民,雖然有時會導緻人民的不滿,但也保證了社會的安定。
與《束杖理民》相關的組詞有:束縛、理政、民心。
與《束杖理民》近義詞有:以法律治理、以罰代管、以刑罰約束。
與《束杖理民》的反義詞有:以理論說服、以仁政治、以德治國。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