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節日集會演出的雜戲及各種雜耍。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典禮·迎春》:“令各行裝演臺閣,娼優扮會。”《儒林外史》第十一回:“到十五日晚上…… 湖州府 太守衙前紥着一座鰲山燈。其餘各廟,社火扮會,鑼鼓喧天,人家士女,都出來看燈踏月。”
扮會(bàn huì)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詞彙,主要在中國傳統民俗語境中使用。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個層面闡釋:
指民間在節慶或廟會期間組織的集體性裝扮表演活動。參與者通過穿戴特定服飾、面具或道具,扮演神話人物、曆史角色或吉祥象征(如龍、獅、仙官等),在公共場合進行巡遊或儀式性演出,以祈求祥瑞、驅邪納福。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2版)第7卷,第1023頁,“扮”字條目下。
需多人協作完成角色扮演,強調服飾、妝容和道具的視覺符號性,如社火、擡閣等形式均屬扮會範疇。
兼具宗教祭祀功能(如酬神祈福)與大衆娛樂性質,常見于春節、元宵、廟會等場合。
來源:《中國民俗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廟會文化"章節。
扮會是非物質文化遺産的重要載體,通過角色演繹傳承地方傳說、倫理觀念(如忠孝節義),并強化社區凝聚力。例如華北地區的"皇會"、江南"巡會"等,均以扮會為核心表現形式。
來源:《中華全國風俗志》民俗活動記錄彙編。
注:現代語境中,"扮會"一詞的使用頻率隨傳統民俗活動變遷而減少,但其作為文化符號仍常見于民俗學研究及地方志文獻。
“扮會”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
基本定義
指節日集會中演出的雜戲及各種雜耍活動,常見于古代民俗慶典。例如清代文獻《福惠全書》提到“娼優扮會”,《儒林外史》也描述了社火扮會的熱鬧場景。
曆史背景
這類表演形式多與迎春、燈會等節慶相關,包含舞龍、高跷、戲曲等民間藝術,具有濃厚的文化娛樂性質。
在部分現代解釋中,“扮會”被引申為“假裝會做某事”,形容人表面裝作擅長某技能但實際并不精通。例如查字典網提到其含義為“裝出一副樣子”。不過這一用法在傳統文獻中較少出現,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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