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untryside official] 治理一鄉事務的下級官吏,漢代以三老、有秩、啬夫、遊微等為鄉官,漢代将鄉官之治處亦稱為鄉官,《漢書·黃霸傳》顔師古注:“鄉官者,鄉所治處也”
(1).古代鄉中官吏辦公的館舍。官,“ 館 ”的古字。《管子·立政》:“五鄉之師出朝,遂於鄉官,緻鄉屬。” 郭沫若 等集校:“ 王引之 雲:‘鄉官,謂鄉師治事處也。’ 俞樾 雲:‘官、館,古今字也。’”《漢書·循吏傳·黃霸》:“使郵亭鄉官皆畜雞豚,以贍鰥寡貧窮者。” 顔師古 注:“鄉官,鄉所治處也。”
(2).一鄉所屬官吏的總稱。曆代異制異名。如 周 之鄉大夫、鄉師、黨正、族師、闾胥、比長; 漢 之三老、有秩、啬夫、遊徼。 隋 唐 以後多為無俸役職,如 唐 之裡正、坊正; 宋 之衙前、耆長、壯丁、散從、承符、弓手。 太平天囯 時期更大興鄉官,如軍帥、師帥、旅帥、卒長、兩司馬,平時管理鄉政,戰時則為軍官。 清 朱彜尊 《題沉上舍洞庭移居圖》詩之三:“隻合全家 太湖 去,免教小吏侮鄉官。”《平山冷燕》第十四回:“前面那一所花園,是甚麼鄉官人家的?”參閱 清 恽敬 《三代因革論》七。
“鄉官”是中國古代地方治理體系中的重要概念,其含義可從以下兩個層面解析:
職位屬性
鄉官是負責管理一鄉事務的下級官吏,屬于基層行政體系。漢代是其典型時期,主要職位包括:
場所含義
鄉官也指鄉吏辦公的場所,即“鄉所治處”。“官”為“館”的古字,如《漢書·黃霸傳》記載“使郵亭鄉官皆畜雞豚”,此處“鄉官”即指辦公館舍。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鄉官設置或職能案例,可參考《漢書》《管子》等文獻記載。
《鄉官》是指在鄉級行政區域内擔任公職的官員。他們負責管理鄉村事務,維護社會治安,促進鄉村經濟發展。
鄉官的拆分部首為“⺡”(砂字旁),總共包含9個筆畫。
鄉官一詞源自中國古代的官制。在古代社會,鄉官是鄉村的地方政府代表,負責管理公務和社會秩序。這個詞彙至今仍然沿用。
《鄉官》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鄉官」。
在古代漢字的發展中,鄉官的寫法可能略有變化。然而,總體來說,鄉官的基本形狀和現代漢字相似。
1. 他是我們村裡的鄉官,負責安排農田水利事務。
2. 鄉官們積極推動鄉村旅遊發展,吸引了大批遊客。
鄉官學校、鄉官制度、鄉官犯法、鄉官選拔
鄉政、鄉裡、鄉村幹部
縣官、省官、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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