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職銜相等的方鎮平等地互通文牒,謂之“平牒”。《新唐書·永王璘傳》:“會 吳郡 採訪使 李希言 平牒 璘 , 璘 因發怒曰:‘寡人上皇子,皇帝弟,地尊禮絶。今 希言 乃平牒抗威,落筆署字,何邪?’” 宋 莊季裕 《雞肋編》卷下:“ 璘 雖有窺 江 左之心,而未露其事, 吳郡 采訪 李希言 乃平牒 璘 ,大署其名, 璘 遂激怒。”
“平牒”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特定曆史背景下的文書往來形式。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古代職銜相等的方鎮(地方軍政機構)之間平等互通文牒的行為。這類文書不體現上下級關系,僅用于同級機構之間的對等溝通。
曆史背景與實例
該詞典出《新唐書·永王璘傳》:唐代永王李璘因吳郡采訪使李希言以“平牒”形式發來文書而震怒,認為對方未尊其皇室身份,最終引發沖突。此例反映了古代等級制度下文書禮儀的重要性。
文書形式特點
詞義延伸
現代語境中可引申為“平等對話”或“對等協商”,但需注意其曆史特指性,不宜直接等同于現代公文術語。
建議需要具體曆史文獻引用時,可查閱《新唐書》卷八十七相關記載,或參考《漢語大詞典》第2684頁的權威釋義。
平牒是一個漢字詞語,指代一種以平等、公正、公平的方式交流和溝通的書面文告。
平牒的部首是牙,總共有12個筆畫。
平牒的來源,最早見于《論語·公冶長》:“古者,籍籍者也,言其籍壇如山川也。厚載之乎?薄載之乎?”其中的“籍籍者”即指平牒。
平牒的繁體字是「評牒」。
在古時候,人們将平牒寫成彳囗巾竹之形,形似現代的「書」字。
1. 在籤署合同之前,雙方應先達成平牒,确保協議的有效性。
2. 他用一張紙寫下了平牒,想要向政府反映問題。
平理、平心、平直、蓋平等。
公牍、協議、書信。
私牒、秘密信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