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职衔相等的方镇平等地互通文牒,谓之“平牒”。《新唐书·永王璘传》:“会 吴郡 採访使 李希言 平牒 璘 , 璘 因发怒曰:‘寡人上皇子,皇帝弟,地尊礼絶。今 希言 乃平牒抗威,落笔署字,何邪?’” 宋 庄季裕 《鸡肋编》卷下:“ 璘 虽有窥 江 左之心,而未露其事, 吴郡 采访 李希言 乃平牒 璘 ,大署其名, 璘 遂激怒。”
“平牒”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用于描述特定历史背景下的文书往来形式。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基本含义
指古代职衔相等的方镇(地方军政机构)之间平等互通文牒的行为。这类文书不体现上下级关系,仅用于同级机构之间的对等沟通。
历史背景与实例
该词典出《新唐书·永王璘传》:唐代永王李璘因吴郡采访使李希言以“平牒”形式发来文书而震怒,认为对方未尊其皇室身份,最终引发冲突。此例反映了古代等级制度下文书礼仪的重要性。
文书形式特点
词义延伸
现代语境中可引申为“平等对话”或“对等协商”,但需注意其历史特指性,不宜直接等同于现代公文术语。
建议需要具体历史文献引用时,可查阅《新唐书》卷八十七相关记载,或参考《汉语大词典》第2684页的权威释义。
平牒是一个汉字词语,指代一种以平等、公正、公平的方式交流和沟通的书面文告。
平牒的部首是牙,总共有12个笔画。
平牒的来源,最早见于《论语·公冶长》:“古者,籍籍者也,言其籍坛如山川也。厚载之乎?薄载之乎?”其中的“籍籍者”即指平牒。
平牒的繁体字是「評牒」。
在古时候,人们将平牒写成彳囗巾竹之形,形似现代的「书」字。
1. 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应先达成平牒,确保协议的有效性。
2. 他用一张纸写下了平牒,想要向政府反映问题。
平理、平心、平直、盖平等。
公牍、协议、书信。
私牒、秘密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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