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諧款洽。 南朝 梁元帝 《金樓子·雜記上》:“當世之士,皆願與交, 撝 隨方接對,無不諧款。”
“諧款”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xié kuǎn,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兩種解釋:
指人際交往中的和諧融洽,常用于描述關系或氛圍。例如南朝梁元帝《金樓子·雜記上》記載:“當世之士,皆願與交,撝隨方接對,無不諧款”(),意為當時的士人都願與某人交往,因其應對方式和諧融洽。這裡的“諧款”強調雙方交流的順暢與情感上的契合。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言辭巧妙、诙諧幽默,可能源于對“諧”字的引申理解(如诙諧、諧音)。例如形容說話風趣或笑話具有雙關趣味()。但需注意,這種用法在古籍中未見直接依據,可能是現代語境下的擴展。
建議在正式寫作或古籍研究中采用第一種釋義,而現代口語中的诙諧用法需注意語境適配性。
諧款是指,在戲曲演唱或者詩詞創作中,為了增加韻味,将原本不符合平仄的字詞替換成符合平仄要求的字詞的行為。
諧款的拆分:讠(言)+ 從(從、丷)+ 示(示)。
諧款的總筆畫數:12畫。
諧款來源于《詩經·桃夭》,原文描寫了桃樹開花之美:“桃之夭夭,灼灼其華。”後來,在宋代,劉敞将原文改為:“諧諧其諧諧。”從而開創了諧韻之風。
在繁體字中,諧款的寫法為「諧款」。
在古代,諧款的寫法并不是現代的「諧款」,而是「歜歡」。古代文人常用這個詞形容自己的作品,表達詩詞的韻律優美,給人以愉悅的感覺。
1. 他在寫詩時經常使用諧款,使作品更具音韻之美。
2. 這首曲子中運用了很多諧款,讓人聽起來更加動聽。
諧曲、諧音、諧韻。
押韻、平仄、韻律。
不諧、其他違反平仄要求的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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