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省與北省的合稱。 唐 趙璘 《因話錄》卷二:“兄弟皆為八座,自丞相 耀卿 至工部子 泰章 ,四世入南北省,羣從居顯列者,不可勝書。”詳“ 南省 ”、“ 北省 ”。
“南北省”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語,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
基本含義
指兩地相隔甚遠、互不相通。其中“南”“北”代表方位,“省”在此處可理解為“節省”,隱喻因距離遙遠導緻交流減少或資源互不流通。
使用場景
既可用于描述地理上的遙遠距離(如“兩地如南北省”),也可比喻團體、組織或個人之間的隔閡(如“理念差異使雙方如南北省”)。
具體指代
在唐代文獻中,“南北省”是“南省”與“北省”的合稱,分别指代中書省和尚書省。例如《因話錄》記載:“四世入南北省”,指家族成員在兩省任職。
職能背景
如需進一步了解唐代官制或成語演變,可參考《因話錄》等文獻或權威詞典(如、6、7)。
《南北省》是一個詞組,由“南”和“北”兩個漢字組成。它表示南方和北方兩個省份。
“南”的部首是“丨”,共3畫;“北”的部首是“匕”,共2畫。
《南北省》一詞源于中國地理位置的南方和北方之分。在中國北方和南方的曆史長河中,南北方形成了不同的經濟、文化、氣候等特征,因此常用來比較或界定不同的區域。
《南北省》在繁體中的寫法與簡體相同。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有所不同。《南北省》在古代常使用相同的漢字,但可能有些筆畫的變化和書寫風格。然而,整體上仍然表達南方和北方兩個省份的概念。
1. 我們計劃下個月去遊覽南北省,感受南方和北方的不同風情。
2. 南北省之間的發展差距逐漸縮小。
南方、北方、省份、分别等
南北兩個省份、南北方
同一個省份、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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