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省與北省的合稱。 唐 趙璘 《因話錄》卷二:“兄弟皆為八座,自丞相 耀卿 至工部子 泰章 ,四世入南北省,羣從居顯列者,不可勝書。”詳“ 南省 ”、“ 北省 ”。
“南北省”是漢語中具有曆史語境的地理概念,主要存在以下兩種釋義:
一、古代行政區劃的方位指代 在宋元文獻中,“南省”常指代長江以南的行政區域,而“北省”則指黃河以北地區。例如《宋史·職官志》記載,北宋時期中央機構按方位劃分職能範圍,南省多掌管財政與漕運,北省側重邊防與軍事。此類用法體現了中國古代以自然地理特征劃分治理範圍的特點。
二、唐代中央官署的方位别稱 唐代尚書省因位于宮城南部,被稱為“南省”,門下省與中書省位于北部,合稱“北省”。據《唐六典》記載,三省分工明确,南省(尚書省)主行政執行,北省(門下、中書)掌決策審議,形成“三省六部制”的權力制衡體系。這一用法在《資治通鑒》《通典》等史料中均有印證。
需要說明的是,“南北省”并非現代通用詞彙,其具體含義需結合文獻語境分析。建議讀者進一步查閱《中國曆史地名大辭典》《唐代官制研究》等專著獲取詳細考據。
“南北省”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語,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
基本含義
指兩地相隔甚遠、互不相通。其中“南”“北”代表方位,“省”在此處可理解為“節省”,隱喻因距離遙遠導緻交流減少或資源互不流通。
使用場景
既可用于描述地理上的遙遠距離(如“兩地如南北省”),也可比喻團體、組織或個人之間的隔閡(如“理念差異使雙方如南北省”)。
具體指代
在唐代文獻中,“南北省”是“南省”與“北省”的合稱,分别指代中書省和尚書省。例如《因話錄》記載:“四世入南北省”,指家族成員在兩省任職。
職能背景
如需進一步了解唐代官制或成語演變,可參考《因話錄》等文獻或權威詞典(如、6、7)。
啊呀白牒八珍卑細鞭叱并鹽撥去禅意抄盜稱誦赤幹大河濎滢镝銜東方未明恩星訛索飛弓風紋分内供事瑰富顧盼生輝故誤後滾翻華纓笏床回棹火焱江讴剪筒積風吉亨計聽酒翁鶌鸠裡應外合祿饩猛禽目面帔服虬虎融會阮生涕三春上層建築上穹贍蔚生料詩丸澌澌四夷館碎務袒跣鐵屑屑銅馬投桃報李無風揚波誣漫霧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