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省与北省的合称。 唐 赵璘 《因话录》卷二:“兄弟皆为八座,自丞相 耀卿 至工部子 泰章 ,四世入南北省,羣从居显列者,不可胜书。”详“ 南省 ”、“ 北省 ”。
“南北省”是汉语中具有历史语境的地理概念,主要存在以下两种释义:
一、古代行政区划的方位指代 在宋元文献中,“南省”常指代长江以南的行政区域,而“北省”则指黄河以北地区。例如《宋史·职官志》记载,北宋时期中央机构按方位划分职能范围,南省多掌管财政与漕运,北省侧重边防与军事。此类用法体现了中国古代以自然地理特征划分治理范围的特点。
二、唐代中央官署的方位别称 唐代尚书省因位于宫城南部,被称为“南省”,门下省与中书省位于北部,合称“北省”。据《唐六典》记载,三省分工明确,南省(尚书省)主行政执行,北省(门下、中书)掌决策审议,形成“三省六部制”的权力制衡体系。这一用法在《资治通鉴》《通典》等史料中均有印证。
需要说明的是,“南北省”并非现代通用词汇,其具体含义需结合文献语境分析。建议读者进一步查阅《中国历史地名大辞典》《唐代官制研究》等专著获取详细考据。
“南北省”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词语,需结合不同语境理解:
基本含义
指两地相隔甚远、互不相通。其中“南”“北”代表方位,“省”在此处可理解为“节省”,隐喻因距离遥远导致交流减少或资源互不流通。
使用场景
既可用于描述地理上的遥远距离(如“两地如南北省”),也可比喻团体、组织或个人之间的隔阂(如“理念差异使双方如南北省”)。
具体指代
在唐代文献中,“南北省”是“南省”与“北省”的合称,分别指代中书省和尚书省。例如《因话录》记载:“四世入南北省”,指家族成员在两省任职。
职能背景
如需进一步了解唐代官制或成语演变,可参考《因话录》等文献或权威词典(如、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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