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tombstone;ledger]∶平放在墳墓上的碑文石;墳墓的台石
(2) [gravestone]∶樹于墳墓之上或附近的石碑,其上刻有死者姓名和紀念死者的碑文
立在墳墓前面或後面的石碑。《禮記·檀弓下》有“公室視豐碑”之語。 秦 以前碑為木制, 漢 以後改用石制,碑上多刻文字,以垂久遠。 唐 韓愈 《曹成王碑》:“先王薨於二十五年,吾昆弟在,而墓碑不刻,無文。”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異七·滄溟見夢》:“ 施愚山 在 濟南 時,為 滄溟先生 作墓碑文,且為立後奉祀。” 清 俞樾 《茶香室叢鈔·房玄齡名字》:“ 歐陽公 《集古録》中,有 玄齡 墓碑。” 郭沫若 《洪波曲》第十六章五:“我們把他埋葬在 桂林 城外的 冷水亭 ,是我替他寫的墓碑。”
墓碑是立在墳墓前或後的石制标志物,主要用于記載逝者基本信息及紀念性文字。其形制與功能隨曆史發展逐漸演變:
形制演變
早期墓碑以木制為主,東漢時期因石材耐久性優勢轉為石質。唐宋時期形成定制,碑首多雕刻螭龍紋,明清則流行圓首方趺形制,體現封建等級制度。
文化意義
作為生死觀的物質載體,碑文既包含"顯考妣"等親屬稱謂,又常镌刻"永垂不朽"等頌詞,反映中國人慎終追遠的倫理觀念。部分文人墓碑留有墓志銘,如韓愈所作《柳子厚墓志銘》具有文學與史料雙重價值。
相關習俗
民間存在"立碑不過三代"的禁忌,部分地區保留"點主"儀式,由族中尊長用朱筆在碑文"主"字加點,象征靈魂歸位。當代公墓普遍采用标準化碑文格式,包含生卒年月、立碑人等信息。
書法載體
曆代書法家碑刻如顔真卿《顔勤禮碑》、歐陽詢《九成宮醴泉銘》等,均以墓碑形式留存于世,成為漢字書法藝術的重要遺存。
“墓碑”是立在墳墓前或後的石碑,主要用于記載死者身份、事迹等信息,具有紀念和标識功能。以下是詳細解釋:
墓碑(拼音:mù bēi)指立在墳墓前或後的石碑,通常刻有死者姓名、生卒年月、生平事迹等内容。其結構為偏正式合成詞,“墓”為修飾語,“碑”為中心語。
若需進一步了解墓碑形制演變或地域差異,可參考《禮記》《金石錄》等古籍,或查詢考古學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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