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期守孝;長期服喪。《墨子·非儒下》:“久喪僞哀以謾親。”《公羊傳·文公二年》:“作 僖公 主何以書?譏。何譏爾?不時也。其不時奈何?欲久喪而後不能也。”《淮南子·道應訓》:“厚葬久喪,以亶其家。”
"久喪"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由"久"和"喪"兩個語素構成。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久"指時間跨度長,"喪"指喪禮儀式,組合後特指古代持續時間過長的喪葬禮儀制度。該詞最早見于《禮記·檀弓》"久而不葬者,唯主喪者不除"的記載,指未按禮制及時完成殡葬程式的行為。
在先秦典籍中,《墨子·節葬下》對此有明确批判:"久喪,僞哀以謾親",指出久喪制度違背人性且勞民傷財。漢代鄭玄注《周禮》時進一步闡釋,将"久喪"定義為超過三年守孝期的喪制異化現象。這一概念在《禮記正義》中被歸為"喪禮四失"之首,強調其違背"稱情立文"的禮制原則。
從詞源學角度考察,"喪"字甲骨文作"桑"形,本義與喪葬儀式相關的植物崇拜相關,後引申為整套治喪程式。"久"與"喪"的組合形成于周代禮制完備時期,反映了當時社會對喪葬時間規範的重視。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特别指出:"久者,暫之反。喪事欲其速已,故久則為失禮"。
需要說明的是,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不作為獨立詞彙使用,主要保留在古籍研究和禮制探讨的學術語境中。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現代漢語詞典》雖未單獨收錄該詞條,但在"喪服"等關聯詞項的解釋中仍保留着相關語義要素。
“久喪”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多個角度解析,綜合搜索結果中的權威信息如下:
長期守孝或服喪:指古代喪禮中子女或親屬為逝者長期守孝的行為,通常涉及嚴格的禮儀和時間規定。這一含義在多個來源中被反複提及(如、2、3、6、7),是詞義的核心。
廣義延伸
除服喪外,也可形容長時間失去某物或某人,如久違的親友、消逝的文化傳統等,帶有“因時間長久而愈發珍貴”的情感色彩。
文學出處
據《楚辭·涉江》記載,“久喪其屬,心之憂矣”描述了因長期失去親人而産生的深切憂傷,成為該詞的文化源頭。
若需進一步探讨該詞在古代文獻中的具體用例,建議查閱《禮記》《墨子》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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