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rticles to be for the dead] 古代陪葬的器物
(1).即冥器。專為隨葬而制作的器物,一般用竹、木或陶土制成。從 宋 代起,紙明器逐漸流行,陶、木等制的漸少。 明 代還有用鉛、錫制作的。《禮記·檀弓下》:“其曰明器,神明之也。塗車芻靈,自古有之,明器之道也。” 唐 谷神子 《博異志·張不疑》:“自是 不疑 鬱悒無已,豈有與明器同居,而不之省,殆非永年。” 元 石德玉 《曲江池》第二折:“今日有個大人家出殯,擺設明器,好生齊整,我和你看一看波。”
(2).古代諸侯受封時帝王所賜的禮器寶物。《左傳·昭公十五年》:“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於王室,以鎮撫其社稷。” 杜預 注:“謂明德之分器。”
明器(míng qì)是古代中國喪葬文化中特有的器物,指專門為陪葬而制作的仿實物模型,又稱“冥器”或“盟器”。其核心含義與功能如下:
“明”通“冥”,指幽冥世界,“器”即器物。明器特指為逝者在冥間生活所備的象征性用具,與生者日常使用的“生器”相對。東漢鄭玄在《儀禮·既夕禮》注中明确解釋:“明器,藏器也”,即埋藏于墓中的器物。其材質包括陶、木、竹、石等,形态模仿禮器、工具、車馬、房屋等生活必需品,但尺寸縮小或簡化,以示“備物而不可用”(《禮記·檀弓下》)。
起源與功能
商周時期已出現陶制明器,戰國至漢代盛行。古人認為“事死如事生”,明器是“孝子哀敬之心”(《鹽鐵論》)的體現,通過象征性物品滿足逝者在冥界的生活需求,同時避免用珍貴實物陪葬引發的盜墓風險。
形制分類
思想演變
孔子主張“為明器者,知喪道矣”(《禮記》),強調明器應“貌而不用”,區别于實用器。漢代厚葬之風促使明器制作精細化,至宋代因紙紮明器流行,逐漸替代陶木制品。
考古發現如河南安陽殷墟婦好墓中的玉器明器、湖北雲夢睡虎地秦墓的木俑、唐代三彩陶器等,均印證了文獻記載。清代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進一步辨析:“明器,神明之器也”,點明其溝通生死的宗教屬性。
現代漢語詞典(如《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古代陪葬的器物模型”,而考古學中明器是研究古代社會制度、工藝技術和生死觀的重要實物資料。
總之,明器是中國喪葬禮儀中兼具象征意義與倫理價值的文化載體,通過“形似而質異”的器物,折射出古人“幽明兩界”的哲學觀與孝道精神。
來源參考:《禮記·檀弓下》《儀禮·既夕禮》鄭玄注、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考古報告(如殷墟、睡虎地秦簡整理報告)。
“明器”是中國古代文化中的特殊器物,其含義和用途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明器又稱“冥器”“盟器”,是專為隨葬制作的器物,供逝者在“另一個世界”使用。其核心特征為非實用性,與日常用品有本質區别,例如陵墓中的陶制明器雖形似生活用具,但僅具象征意義。
部分文獻提到“明器”亦指諸侯受封時王室賞賜的禮器(如《左傳》記載),但此義項較罕見,主流含義仍為陪葬器物。
提示:若需了解具體考古案例或不同朝代的明器形制差異,可參考故宮博物院等機構的研究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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