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犯過失到了惡的地步。《楚辭·東方朔〈七谏·哀命〉》:“痛 楚國 之流亡兮,哀 靈脩 之過到。” 王逸 注:“言 懷王 之過,已至於惡。” 洪興祖 補注:“到,至也。”一說,指過分倒行逆施。 徐複 《洪誠<訓诂學>序》:“餘謂到為古倒字, 屈原 《九章·懷沙》:‘變白以為黑兮,倒上以為下。’蓋謂 懷王 行事上下倒逆耳,過為‘過甚’之義。及檢《管子·君臣下》:‘君有過而不改謂之倒,臣當罪而不誅謂之亂。君為倒君,臣為亂臣,國家之衰也,可坐而待之。’其説倒君, 楚懷王 當之矣,又言其過甚,故謂之‘過倒’也。”
“過到”在漢語詞彙體系中屬于較為邊緣的方言表達,現代權威詞典如《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和《漢語大詞典》均未收錄該詞條。從構詞法角度分析,可拆解為:
二者組合後,在部分方言區(如西南官話)中存在兩種特殊用法:
該詞在曆代文獻中鮮見用例,清代小說《醒世姻緣傳》第84回曾出現“過到後邊”的表述,被語言學家視為早期白話文中的地域性語言化石(《近代漢語語法史研究綜述》。現代漢語規範體系中,建議優先使用“經過”“抵達”“直到”等标準表達。
“過到”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在學術界存在不同解讀,主要圍繞以下兩種解釋展開:
過失至惡
指犯下過失并發展到惡劣的程度。
例如《楚辭·東方朔〈七谏·哀命〉》中“哀靈修之過到”,王逸注解為“言懷王之過,已至于惡”,即楚懷王的錯誤行為已惡化到不可挽回的地步。
倒行逆施
部分學者(如徐複)認為“到”是“倒”的古字,指過分倒行逆施。
例如《管子·君臣下》提到“君有過而不改謂之倒”,結合《九章·懷沙》中“倒上以為下”,可推測“過到”暗指統治者行為颠倒、違背常理。
該詞需結合語境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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