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grave on one's mind] 銘記
銘刻在心
她的音容笑貌都銘刻在他的記憶中
(1).在金石等器物上鑄造或镌刻文字或圖案。 北魏 郦道元 《水經注·穀水》:“今碑上悉銘刻 蔡邕 等名, 魏 正始 中又立古篆隸三字石經。”
(2).謂牢記于心,感念不忘。 元 伊世珍 《嫏嬛記》卷上:“幸傳尺素之丹青,豈任寸心之銘刻。”《英烈傳》第一回:“若得如教,自當銘刻。” 清 許秋垞 《聞見異辭·羞婦》:“繼父之恩,銘刻不忘。” 陳其通 《萬水千山》第十幕:“我們要把這個用鮮血換來的真理,牢牢銘刻在心上。”
銘刻(míngkè)是漢語中兼具動詞與名詞用法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圍繞“刻寫”與“深刻記憶”展開,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以下從權威詞典及文獻角度分層解析:
動詞:雕刻文字或圖案
指在金屬、石碑等堅硬材料上刻寫文字、符號或圖像。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用刀等工具在石頭、金屬等硬物上刻寫。
《漢語大詞典》:镌刻。如《後漢書·隗嚣傳》載:“以玉帛銘刻其功。”
名詞:刻有文字或圖案的載體
指承載雕刻内容的實物,如碑文、鐘鼎文等。
《辭海》:刻有文字的金石器物。如青銅器銘刻、墓志銘刻。
引申義:深刻銘記于心
比喻将情感、教訓等深植于記憶中,難以磨滅。
《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比喻牢記于心。如“恩情銘刻肺腑”。
本義溯源:古代銘器的文化功能
先秦時期,“銘”特指刻于青銅禮器(如鼎、鐘)或石碑的文體,兼具記載功績與警示後世的作用。
《禮記·祭統》:“夫鼎有銘,銘者自名也。自名以稱揚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後世者也。”
《文心雕龍·銘箴》:“銘題于器,名目雖殊,而警戒實同。”
引申義演化:從物理刻寫到精神烙印
唐宋以降,“銘刻”逐漸由具體刻寫行為,引申為抽象的記憶留存。
杜甫《贈秘書監江夏李公邕》:“朗詠六公篇,憂來豁蒙蔽。永懷金石刻,千載猶嗟異。”(“金石刻”指碑刻,暗含永恒銘記)
《朱子語類》卷十二:“須是常教此心記挂此事,如銘刻在胸中。”
西安碑林收藏了數千方曆代銘刻,涵蓋篆、隸、楷各體書法精品。
戰争的慘痛教訓應銘刻于民族集體記憶,警示後人珍視和平。
權威參考來源:
“銘刻”一詞具有多層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器物或碑碣上的文字
指鑄造或镌刻在器物、碑碣等載體上的文字,用于記錄事實、功德或紀念事件。例如青銅器銘文、石碑題刻等()。
動詞:深刻記錄或銘記
引申為将某事深深刻在心中,強調記憶的持久性。如“沉痛的教訓銘刻在心中”()。
“銘記”“镌刻”等詞與“銘刻”意義相近,但“銘刻”更強調記憶的深刻性和永久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銘刻文物的具體内容,可參考權威文獻或考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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