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益。 漢 焦贛 《易林·需之豐》:“柔順以居,利得過倍。” 郭沫若 《羽書集·告國際友人書》:“ 日本 的軍部自從中東之戰、 日 俄 之戰,屢次的大戰役獲得了勝利以來,他們隻知道戰争的利得,不知道戰争的慘禍。”
利得是一個多領域術語,其核心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解釋:
利得(拼音:lì dé)原指通過某種行為獲得的利益或好處,最早見于《易林·需之豐》中“柔順以居,利得過倍”。現代漢語中可作動詞(得到好處)或名詞(利益、收益)。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利得特指:
對比項 | 利得 | 收入 |
---|---|---|
産生原因 | 非日常活動 | 日常經營活動 |
會計處理 | 可能不計入利潤 | 直接計入利潤 |
示例 | 罰款收入 | 商品銷售收入 |
需要完整會計處理規則可參考《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
利得(lì dé)一詞分為兩個字,由“利”和“得”組成。其中,“利”作為一個單獨的字,表示獲得益處、優勢、所得的好處等意思,“得”則表示獲得、取得的意思。
拆分部首和筆畫:根據康熙字典,字母“利”屬于“刂”部,“得”屬于“彳”部。它們的拼音分别是“lì”和“dé”。筆畫方面,“利”共7畫,“得”共11畫。
來源:《利得》一詞最早來源于古代漢語,是在古人對于經濟和收益的描述中産生的。隨着社會發展,這個詞彙不斷被拓展,可以用于形容各種獲益和收益的情況。
繁體字形:在繁體字中,“利”保持字形不變,“得”的繁體字形是“得”,它們的發音和意義與簡體字沒有區别。
古時候漢字寫法:古代漢字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以“利”為例,古代的寫法為,上面是一個象征刀的又,下面是個人(人的原始形狀類似小人);“得”的古代寫法為,上面是一個拆分出來的手字旁,下面是一個拆分出來的彳字旁(也有類似人字形狀)。
例句:1. 這次投資給我帶來了豐厚的利得。
2. 努力學習可以幫助你在考試中得到更好的利得。
組詞:利得在組詞中可以與其他詞彙搭配使用,如:獲利得、失利得。
近義詞:獲利、收益、得益、優勢。
反義詞:損失、失利、得破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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