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安居,安定地生活。《史記·秦始皇本紀》:“男樂其疇,女修其業,事各有序。惠被諸産,久并來田,莫不安所。” 漢 焦贛 《易林·隨之贲》:“ 大姒 夏禹 ,經啟九道,各有攸家,民得安所。”
(2).何處。《史記·循吏列傳》:“欲令農士工女安所讎其貨乎?”《漢書·尹賞傳》:“安所求子死?桓東少年場。”
“安所”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具體語境,可查閱《史記》《漢書》等文獻。
《安所》一詞用來形容一個人或事物停留、安放或定居的地方。它可以指代一個人身體或心靈的平靜與安甯,也可以表示一個物品或事務的安全和穩定。
《安所》的拆分部首為宀和心,其中宀表示“宅”或“屋頂”,心表示“心靈”或“内心”。這個詞總共有10個筆畫。
《安所》是一個古老的漢字,其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篆書。在繁體字中,安所的寫法與簡體字基本相同。
在古代,安所的寫法有所不同。古時的寫法中,安所的“所”字由一個“戶”字旁邊加上一個“斤”字形成。這種寫法在現代已經不再使用。
1. 他選擇了一個安靜的山谷作為他的安所。
2. 這座城市是我心中的安所。
1. 安居:指一個人居住在一個安甯舒適的地方。
2. 安甯:表示平靜、安靜、沒有煩惱或困擾的狀态。
1. 家:有時可以用來代替“安所”,表示一個人的住處。
2. 栖息地:常用來指生物停留或定居的地方。
1. 不安:與安所相對,表示心情不平靜、不安甯的狀态。
2. 危險:指可能造成傷害、損失或危害的狀态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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