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殿廷上向皇帝當面進言。《太平廣記》卷一七四引 唐 胡璩 《譚賓錄·崔仁師》:“ 崔仁師 為度支郎中,嘗陛奏度支錢物數千言,手不執本。 太宗 怪之,令 杜正倫 賫本, 仁師 對唱,一無差殊。”
陛奏(bì zòu)是古代中國臣子向皇帝呈遞奏章或當面陳述政事的專用稱謂,屬于典章制度類詞彙。其釋義與用法如下:
字義分解
合稱“陛奏”即臣子在宮廷台階下向皇帝呈遞文書或當面陳事的行為。
使用場景
專用于正式朝議場合,需符合以下條件:
禮儀規範
據《周禮·秋官》記載,臣子面聖需“稽首陛階”,即跪拜于台階下呈奏,體現尊卑禮制。漢代起确立“陛奏制度”,《漢書·禮儀志》明确“丞相以下至六百石官,得陛奏事”。
文書分類
唐代将奏章分為“表”“狀”“疏”等,統稱“陛奏”。如《唐六典》規定:“五品以上官,許以陛奏直達禦前。”明清時期演變為密折制度,重要奏折可直呈皇帝(參考《清會典事例·奏事程式》)。
典籍記載
詞典釋義
《漢語大詞典》釋“陛奏”為:“臣下在殿階下向帝王進呈奏章。”(上海辭書出版社,1994年版,第10卷 第1083頁)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2014)強調其“特指面聖時的正式陳奏,區别于一般上書”。
“陛奏”制度體現了古代中國君權至上的政治結構,如宋代蘇轼《上神宗皇帝書》雲“陛奏之儀,所以嚴君臣之分”。其程式嚴格性衍生出“伏阙”(跪宮門奏事)、“封駁”(駁回奏章)等關聯詞彙,成為研究古代行政體系的關鍵切口。
參考資料來源:
“陛奏”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含義和用法如下:
陛奏(bì zòu)指在殿廷上向皇帝當面進言,屬于古代官員向君主直接陳述意見的正式行為。
《太平廣記》卷一七四記載,唐代官員崔仁師任度支郎中時,曾“陛奏度支錢物數千言,手不執本”,即當面向唐太宗口頭彙報財政事務,且無需持文書,展現其記憶與條理。
該詞多用于描述官員在正式場合向皇帝直接陳述的禮儀性行為,強調君臣對話的莊重性。例如,唐代制度中,重要事務需通過“陛奏”形式呈報,而非僅以文書傳遞。
“陛奏”體現了古代官僚體系中的溝通方式,既要求官員熟悉事務細節(如崔仁師對財政數據的精準記憶),也凸顯君主的權威性(需當面聆聽并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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