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的酷刑。把人用鼎镬煮殺或者剁成肉醬。《漢書·江充傳》:“ 充 逋逃小臣,苟為姦譌,激怒聖朝,欲取必於萬乘以復私怨。後雖亨醢,計猶不悔。”
“亨醢”是古代的一種殘酷刑罰,具體釋義如下:
基本定義
指将犯人用鼎镬烹煮(“亨”通“烹”)或剁成肉醬(“醢”)的極刑。這種刑罰兼具身體折磨與精神羞辱的性質,多見于先秦至漢代。
字詞結構
曆史用例
《漢書·江充傳》記載江充因觸怒皇帝被處以此刑,文中提到“後雖亨醢,計猶不悔”,反映當時權臣獲罪後的悲慘結局。
現代語境
該詞現已罕用,僅出現在古籍研究和曆史文獻中,例如描述商周時期暴君纣王對臣民的殘害時會提及此類刑罰。
若需進一步探究古代刑罰體系,可結合《漢書》《史記》等文獻深入閱讀。
《亨醢》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允許行使權力或接納貢品。在古代,亨醢多用于宴會上指賓主間的交流和交往。
《亨醢》的拆分部首為酉和酉,共有14個筆畫。
《亨醢》是中國古代的宴會文化中的專有名詞。其中,“亨”取自《易經》中的“亨通”一詞,意味着通達、順暢。而“醢”指用刀割碎的肉,可以用來表示付出和感受的心意,也代表宴會上供奉的美食。
在繁體字中,《亨醢》的寫法保持不變,仍然是酉和酉兩個部首的組合。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經曆了不斷的演變。根據古代文獻記載,可以得知《亨醢》在不同時期的寫法存在變化。然而,古時候具體的漢字寫法并沒有被廣泛流傳下來,因此無法準确得知《亨醢》在古代的具體寫法。
1. 主人親自為客人亨醢,表達了他的尊重和好客之意。
2. 小明的工作表現卓越,獲得了亨醢的機會。
組詞:亨醢盛宴、亨醢之喜、亨醢人家
近義詞:允許、接納、款待
反義詞:拒絕、排斥、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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