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後漢書·孟敏傳》:“﹝ 孟敏 ﹞客居 太原 。荷甑墯地,不顧而去。 林宗 見而問其意。對曰:‘甑以破矣,視之何益?’”後因以“堕甑”比喻事已過去,無法挽回,不必再作無益的回顧。 宋 陸遊 《三月十六日作》詩:“功名堕甑誰能問,羞作饑鷹夜掣韛。” 吳恭亨 《感時二首寄君複鈍庵》詩:“遊山歷歷詩堪霸,堕甑沉沉口不談。”
“堕甑”是漢語中的典故類詞彙,本義指墜落的陶制炊具,引申為對無法挽回之事的豁達态度。其核心含義源自《後漢書·郭泰傳》記載的東漢名士孟敏故事:孟敏負甑行路時,甑墜地破裂,他“不顧而去”,郭泰問其故,答曰“甑已破矣,視之何益”。該典故後被提煉為成語“堕甑不顧”,表達“事已過去,不必追悔”的處世哲學。
從構詞法分析,“堕”為墜落義(《說文解字·土部》:“堕,敗城阜也”),特指非故意的失手;“甑”為古代蒸食陶器(《周禮·考工記》:“陶人為甑”),屬于重要生活器具。二者組合形成借代式隱喻,以具象器物破損代指抽象的人生遺憾。
在現代漢語使用中,該詞多出現于文史類文本,如錢鐘書《管錐編》曾引此典論述得失觀。權威辭書《漢語大詞典》(第二版)第1467頁将其歸類為“事态類成語”,強調其“不咎既往”的哲學内涵。使用時需注意語境適配性,常見于勸解他人釋懷或自述豁達心境的修辭場景。
“堕甑”是一個源自曆史典故的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詳細解析:
“堕甑”字面指墜落的甑(古代蒸飯用的陶器),比喻對已發生的失誤或過去的事情不再糾結,強調灑脫豁達的态度。具體有兩層内涵:
出自《後漢書·孟敏傳》記載:孟敏在太原時,背負的甑不慎墜地破碎,他未回頭查看便離開。旁人問其緣由,他答:“甑已破,視之何益?”(甑已破碎,再看又有何用?)
該詞傳遞了“不沉溺于過去”的處世哲學,常用于勸誡他人或自勉,體現中國傳統文化中“拿得起放得下”的智慧。
若需進一步了解典故細節或詩詞用例,可參考《後漢書》原文及相關文學評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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